我,食人魔

第105章 老饭店

‘终于回来了。’

欧格转身了望,在确认没有玛卡尔的身影后,他松了口气——毕竟他不可能真去找亚德。

“还是先去吃点东西吧。”

欧格身上的零散钱币并不多,但吃点东西还是足够了。

他准备先吃顿饭,然后找处旅馆睡一觉。

“村庄的夜晚一片漆黑,而城镇的夜晚却是光明的。”

欧格往城中心方向望去,不论多少次,他都会为其感到震撼。

哪怕是帝国最穷的边陲之城,夜晚也是光明的——各种各样的魔力灯、油灯将大半个城市照的光亮。

越往城中心,就越是光明。

“真是强大的底气哦,不知道内地城又会是怎样的光景……”欧格感慨了一句。

在魔物之森的夜晚,哪怕是生火都可能遭受攻击呢。

“正好这个点,拔叔的店应该还开着吧。”

欧格侧回脑袋,重新的向着黎明大殿的方向走去——因为拔叔的店就在那边。

他的肚子还没填饱呢。

‘我这个样子,拔叔和诺斯姐应该认不出来吧。’

欧格觉得换个身份去吃饭,应该也蛮有意思的。

就算碰到了亚德……

欧格也不会担心,因为他不觉得亚德还能认出自己。

怀揣着轻松的心情,欧格很快来到了拔叔的店内。

‘怎么今天生意这么差。’

望着周围稀稀落落的人群,欧格产生了些疑惑。

他记得拔叔店里生意挺好的来着,怎么今天就那么几个人啊?

‘拔叔人又去哪里了?’欧格第二眼望去,却不见了曾经那和蔼的店大叔。

‘是退休了吗,怎么把生意都交给女儿了。’欧格望着柜台前的长发美人儿猜测道。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在诺斯(拔叔女儿)身上看见了些许忧愁。

“我要来两份魔羊的后腿切肉,一份烤玉米,还有一杯牛奶。”欧格走到柜台前说道。

望见欧格的到来,诺斯也是愣了一下。

“好的,您稍等。”不知是不是错觉,诺斯总觉得眼前这个漂亮的美少年,有些似曾相识。

点完餐后,欧格便随便找了把椅子靠坐了上去。

‘总感觉哪里怪怪的。’欧格左右遥望了一眼,随后将目光打在了附近一位食客身上。

那是一位长胡子大叔。

欧格记得他是这里的常客,平时为人还蛮不错的,是一名老练的雇佣兵。

“这位朋友,我向你请教个问题吗。”欧格还是没忍住好奇,上前搭起了话。

“年轻的游侠,你是有什么麻烦吗?我的雇佣价格不贵。”胡子大叔放下了手中的蒲公英日报,看向了欧格。

他并没有因为欧格的俊美而感到什么诧异——起码表面上没有。

这是长久以来的佣兵生涯所锻炼出来的。

“我可以请喝一杯麦酒。”欧格摸出从玛卡尔身上顺的一枚银币拍在了桌子上。

“慷慨的朋友,有什么问题就问吧,如果我知道的话。”胡子大叔散漫的眼神因为这一枚银币瞬间有了些神采。

“我听一个朋友说,这家店原来的老板是位厨艺很不错的大叔,怎么现在经营的是个女孩?”欧格好奇的问道。

“我的朋友,你是之前听到的传闻吧。”胡子大叔反问道。

“是的。”欧格微微点了点头。

“那就没事了,你可能不知道,这家店的老板是个隐藏的食尸鬼异种;前几天才刚被城中教会的神父给亲手净化了呢。”

胡子大叔悄无声息的将桌上的银币收了起来。

“食尸鬼?”欧格瞳孔微微震动——这个答案出乎了他的意料。

‘拔叔怎么会是食尸鬼……他人分明挺好的,怎么会这样!’

欧格怎么也没想到,那个每次都亲切喊他的和蔼大叔,居然会是个隐藏极深食尸鬼。

“没想到吧,我也很意外……更意外的是他的女儿——就是前台那个漂亮妞儿,她还被检测出,是个纯人类呢,你说有意思不。”胡子大叔饶有兴致的说道。

“难怪……人少了。”

欧格也没想到,自己只是离开了几天,就已经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要不是那位神父亲自认证,我都不敢相信呢;在我印象里,原先的老板的确不错,他做的驴肝很有一手……唉,谁能想到呢,这连导致他女儿的追求者都跑了不少呢,也就我这种习惯来的老客户和一些不死心的追求者会来了。”

胡子大叔说着,便推过了自己的麦酒:“我看你人还挺不错的,要坐下来喝一杯吗,刚刚的消息算我送你的。”

“不,不必了,我不喝酒。”欧格摆了摆手拒绝。

胡子大叔收回小酒桶随后感慨道:“说起来也是可惜,自从这店主人没了后,酒和烤肉也没以前好吃了呢,她的手艺火候差她爹太多了。”

“那我就不打扰了。”欧格没有在意胡子大叔的感慨,当即便打算回自己的位子上了。

这时胡子大叔却叫住了欧格:“等等,我的朋友。”

“你有什么事吗。”欧格手扶着桌子问道。

“你没有看上诺斯吧——嗯,就是柜台前的那个美妞儿,也就是前老板的女儿。”胡子大叔说道。

欧格摇了摇头。

在完成目标前,情情爱爱的事情,他是不会考虑的。

“那就好,有不少年轻人打着她的主意想要继承这家酒馆呢……但没一个成功的,你长这么俊,可别把时间浪费在这了,那除了给自己添麻烦外没什么用。”

胡子大叔说完这句话后,便自顾自的喝起了麦酒,不再理会欧格了。

‘真是世事无常……’欧格回到了自己座位上。

他现在都没想通,为什么拔叔作为一个食尸鬼,要跑到大城镇里。

以食人尸为生的食尸鬼,最好的归宿应该村庄或是贫民窟才是。

这种有智慧,近乎于人的食尸鬼,只要别遇到黎明教会大骑士及以上级别的存在,基本不会暴露。

(注:食尸鬼其实并未被划分为危险异种,因为它们的食物是腐烂的尸体,几乎不会主动攻击活人,虽然丑陋,但却并不可怕;某些法师家族,甚至还会豢养食尸鬼作为仆从呢;不过,如果在野外遇到食尸鬼的话,还是以消灭为主吧。)

‘想不通……真想不通。’

欧格摇了摇头,便放弃思考这种无意义的问题了——毕竟食尸鬼没有人权。

‘还是,看看报纸吧。’

欧格在吐了口气后,便随手抄起来桌旁的报纸看了起来。

那是上一位客人留下的蒲公英日报。

……

另一边,玛卡尔正在清点着身上的随手钱财——他晚点还得去买匹魔血马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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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梵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