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折腾了大半天,所有人都累了,她做主焖了干米饭,炖了一只野鸡,还红烧了一锅子兔肉。
等全家人洗漱完身上的怪味后,正好能吃饭。
“大嫂,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叶小壮满嘴流油的说道,“尤其是兔肉,太好吃啦!”
赵菁菁故意逗他:“现在知道兔肉好吃啦,不知道是谁,以前第一次打猎连猎物都守不住,还哭鼻子呢。”
叶小壮将兔肉吞下去,丝毫不脸红地说道:“男子汉的成长,也需要时间嘛,再说了,俺有爹爹做主呢。”
温华点头道:“弟妹的手艺确实不俗,比清风书院的食堂都要强!”
赵菁菁脸有点红,“表哥,你竟会哄人。”
“不是虚言。”温华正色道,“朐临镇的酒楼也有兔肉,但绝对没有你这么好吃的。”
赵菁菁被夸的脸有点红:“这都是爹教的好。”
“我自己做都不如你做的好吃呢。”叶琛笑着道,“看来大壮媳妇有当厨娘的潜质,等以后咱们有钱了,说不定也能在镇上开一家酒楼,就让大壮媳妇掌勺。”
他只会说怎么做,但真的让他做,他只能做出个四不像。
反倒是菁菁,第一次做就能掌握做菜的精髓,还能优化他说的那些步骤,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现代的味道差不了太多,主要还是调料受限。
他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
要是以后真有机会开酒楼再说吧。
饭后,温华和四个小子前去祠堂准备上课。
村里那些孩子早早就来了,都换上了最干净体面的衣服,脸洗干净了,都乖乖坐在桌子前。
虽然孩子们的年龄不一样,但文化程度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叶凡和叶小壮认识的字略多,而叶二壮算术学的略精。
温华暗暗打算过几天后,根据孩子们的学习程度将他们分成两个班,一个进度快一些,一个稍慢一些,再加一个精进班,专门给二壮和小壮上课。
祠堂外,村长背手巡视了一圈,不断点头,他们清河村也有学堂了,虽然不知道温华会留在这里多久,但能留一会是一会……
巡视结束后,村长迈步朝叶琛家里走去。
孩子们去祠堂读书。
叶琛则专门去了趟老宅,跟二嫂聊了聊。
首先肯定是要感激二嫂替他出头,帮自己灭了牛大海婆姨的威风,其次便是商量让二嫂帮忙收蝗虫。
这一波蝗灾,估计每个村子都能捕获不少蝗虫。
全都掩埋或者焚烧有些可惜,所以叶琛琢磨着,将蝗虫收购回来,加工磨成粉末,制作成蝗虫粉,留着喂鸭子。
蝗虫富含蛋白质,贝爷都爱吃,用来做饲料,着实不错。
顺势还可以收购乡亲们多余的鸭子,当初为了预防蝗灾,家家户户都多养了一些鸭子。
但是待天气逐渐寒冷,养鸭子也会成为一种负担。自己可以帮乡亲们解决麻烦,还能顺势再赚一笔。
收购蝗虫的价格也不需要太贵,一文钱十斤蝗虫。
古人轻易不肯吃蝗虫,又不是家家户户养鸭子,扔了肯定浪费,不如卖给自己。
至于叶老太太,肯定又少不了一顿唠叨。
老太太觉得一文钱五十斤都有人去捡来卖,花那么多钱,着实可惜。
不过拗不过叶琛,便嘱咐儿媳秤一定要准一些,可别让老蔫吃了亏。
从老宅回来,叶琛有些疲惫,便泡了些清茶,靠在树下一边儿喝,一边儿休息。
他看了眼晾晒在绳子上的布条,心想着,是该给孩子们多准备一些笔墨纸砚了。
起初,刚开始学习识字,可以简单些,不过熟练之后,还是要有纸张为妙。
去镇上买纸张贵得要死,笔墨纸砚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是他有资源回收中心,这玩意跟垃圾一样堆积如山,要多少有多少。
找个机会去镇上,然后把东西光明正大地带回来。
还有今天的灭蝗之战,虽然赢了,但是粮食依然有损失,乡亲们怕是要挨饿,自己是不是想个法子帮一帮。
毕竟乡亲们饿极了,十有八九会将想法打到自己这个“有钱有粮的人”身上来。
他正琢磨着,村长就从院子门口走了进来。
叶琛见状,赶忙起身,“村长叔,您咋来了?”
村长开腔道:“我刚才把村里的团练都撒出去了,让他们去探查下各村的情况。”
叶琛当下一愣,果然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村长此举,起码可以掌握周边儿情况,预防一些突发情况。
“各村情况如何?”
“县令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执行你的灭蝗之策却相当彻底。固然天灾面前,损失在所难免,但几乎都保住了大部分粮食,只要不浪费,想必撑到来年是不成问题的。”
村长说着,又补充道:“哦,对了,路过你家的时候,听嫂子抱怨,说你要花钱收购蝗虫?”
“对,想磨成粉留着喂鸭子。”叶琛坦诚道。
村长讪讪地笑了笑,“别人家可没有你这条件,养那么多鸡鸭,这蝗虫放时间久了,就浪费了。这样,开会的时候,我帮你跟各家村长提一嘴,总比你自己小打小闹要强。”
叶琛赶忙道:“那谢过村长叔了,到时候制成蝗虫粉,分您一些,您家中不也养了不少鸡鸭。”
村长摇摇头,“这些事情不是我操心的。老蔫啊,我还是担心,这些天杀的蝗虫会不会去而复返呢?咱们村这一次耗尽了所有的准备才打赢了这一仗,若是再来一回,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