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把杨夜云引到爱心的花环里,他则深情款款的拿着玫瑰,非常认真的问:“杨夜云,在茫茫人海中相遇,我确信你就是那个对的人,时间会证明我对你的深情,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愿意”杨夜云微微的红着脸,眼里盛满柔光的回应着。
王煜把红色的玫瑰送给杨夜云,又掏出了一枚戒指轻轻的戴到了杨夜云右手的中指上,杨夜云的手指有些纤细,好在戒指是能调节的,略微的调整便恰到好处的戴到了杨夜云的手上,小巧的戒指在杨夜云的纤纤玉指上煞是好看。
杨夜云忍不住摸了摸手上的戒指,款式简单又大气,果然是来自王煜的手笔,眼光独特,品味独到,她好喜欢呀。
“喜欢吗?”王煜温柔的问。
“我好喜欢,谢谢你!”杨夜云还在摆弄着手上的戒指,可以看出来杨夜云是真的很喜欢。
“喜欢就好,我第一眼看的时候就觉得她非常的适合你,所以毫不犹豫的就把它买下来了,戴上了就不允许轻易摘下来了。”不然我要生气了。特别是大学开学后,肯定后会遇到很多男生,还是送戒指好,这样就知道你是有主的,再有不长眼的,我就去收拾他。余生只想把你套牢,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
“为什么呀?”杨夜云呆愣的看着王煜。
“定情信物,你说呢?”
杨夜云害羞的笑了笑,王煜亲昵的刮了刮杨夜云的鼻子。
“不许随便摘下来,不许弄丢。”王煜故作严肃的提醒道,看到杨夜云乖巧的点了点头,王煜才开心的摸了摸杨夜云的头。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杨夜云才离开,王煜则收拾起他的书房来,他有些担心怕他妈妈看到书房被她布置成那样,虽然好不容易才布置好的这些东西,而且也没有保留多久,但是生活需要仪式感,喜欢需要用行动去表达,最重要的是杨夜云很喜欢也很开心,他就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看时间,王妈妈要下班回家了,她可千万不能跟王妈妈撞上了,她总觉得他们的事情现在要是被王妈妈知道,她会很尴尬的,而且要是看到她拿着玫瑰从她家出来,免不了多想。
回到出租屋里,杨夜云仔细的清洗了房东留下的花瓶又加了些水后才小心翼翼的把玫瑰放到里边养着,忽然想起视频博主说要给花的根部好好清洗并且45度斜减2厘米左右可以延长花期,杨夜云便寻了把剪刀忙活起来。
杨夜云的心情很好,边收拾还边不自觉的哼起了歌,她是真的挺开心的,今天的表白仪式感满满,她还收到了戒指作为表白礼物。
她知道王煜的意思,送的戒指既是表达情意,也存了想用戒指把她套牢的意思,她比较倾向真心换真心,她觉得如果王煜能一直真心的对她,即便是一辈子套牢也未尝不可。
热恋中的两人情志还是比较高的,每天王煜都要到杨夜云那里串门,时不时说说话,洗洗水果、喂喂零食,互相玩闹,杨夜云忙她的正事—认真写小说的时候,王煜则在一边戴着耳机学编程。
眼看还有半个月的样子开学,杨夜云很果断的调整了一下计划,把英语四级、普通话二级和计算机二级提上了议程,她打算把存稿更完就完结第一本小说,毕竟她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到时候开学了肯定就比较忙了,肯定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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