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素瓷般白皙的手,那白色从手指甲一直延伸到了袖子里。手指修长,瘦可见骨。
从他抓帘的手势来看,力逊于常人。不像个伟男子,倒像个病娇娥。且手上留有多处皲裂的疤痕,又干又糙,只不过因为白,所以才不大明显。
这是受了多大的罪啊!刘知远几乎可以想象到刘承佑的长相。
终于,他从马车里探出头来了。
瘦,实在是太瘦了!像纸片人儿似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刮走。满脸病容,苍白中带着剧烈咳嗽后的一抹潮红。嘴唇很薄,没有血色。
他的另一只手拿着块帕子,应是方才咳嗽时用来遮掩口鼻之用。他把那帕子塞入前襟,然后慢慢地抬起了头来。
睫毛很长,眼睛漂亮。
他的眼神是柔弱的,却自带惹人怜爱的气质,那种感觉该怎么描述——就像小鹿被猎人抓到时楚楚可怜的样子。但他比小鹿更招人心疼,因为小鹿的动人就在那一刹那,而刘承佑的气质却是刻在骨子里的,眼睛一抬味儿就出来了。
这是一种饱经沧桑的纯真,是被生活反复践踏蹂躏后依然保留的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弱而不娇,病而不颓。他的长相不算多么出色,甚至因为脸颊凹陷而显得有些怪异,但只要一看到他的眼睛,大家都会觉得他实在称得上是一个美男子。
他两边的嘴角微微弯起,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声音怯怯,冲刘知远喊了一声:“爹。”
刘知远激动地去搀他,被刘承佑轻轻地避开了。
这是一种无声的态度——
可以认爹,但亲近就免了。两人并不熟悉,还是保持界限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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