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快穿小世界中横行霸道

我是都市文的舔狗反派1

一个经历过无数抗日战争的老爷子,竟以这种方式死去。

这些罪名是军中战神张华提供的,在书中配角是无智的。

他们觉得张华说的对,因为张华是他们的战神,保护他们的国家。

原主家最后破产,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想到了林欢欢。

他并不准备连累林欢欢,只是想问她借一些钱,离开这里。

原主找到林欢欢,却看到林欢欢和一个男人在拥吻。

原主质问,得到了是李明毫不犹豫的嘲笑。

他说在原主当舔狗的时候,林欢欢就躺在他的床上,随他摆闹。

林欢欢也嘲笑的说,她从来没有喜欢过原主,看他一眼都觉得恶心,原主所做的一切在她看来和一只跳梁小丑差不多,让她厌烦至极。

原主看着李明那张普通甚至泛着黝黑的脸,陷入了沉思。

究竟是他的眼光差,才看上了林欢欢。

还是林欢欢眼睛瞎了,看上了李明。

原主搞不明白。

但他对林欢欢的喜欢彻底消失,想要离开这里,却被李明射出的针扎中了双腿,无力的倒在地上。

两个人从原主的身体上走过。,留下阵阵嘲笑的声音。

李明告诉他说他是个傻子,仇人就在眼前,他都不知道。

腿断了的原主没有人再来找他的麻烦,他晚上睡在天桥底下,白天捡垃圾吃。

高高在上的贵公子,不到两天就沦为了一个比乞丐更像乞丐的乞丐。

原主想要报仇。但以他现在的身体情况,根本不可能报的了仇。

在他们又一次的嘲讽中,原主。选择了最弱,也是他以前最爱的女人林欢欢下手,可惜没能成功。

这个举动成功惹恼了李明,李明。把他当成了毒人,各种稀奇古怪的毒药全部往他身上招呼。

原主死的时候,身上没有一块好肉,全身溃烂,死不瞑目。

在书里他只是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反派。

但他只是喜欢自己的未婚妻有什么错。

是的,林欢欢和原主已经结婚了。

因为林欢欢的父亲看上了陆氏最新的项目,成功将会有几十亿的收入。

而他想要插一手,又怕原主不同意。

便让林欢欢和他订婚,这样提任何要求也是理所当然了。

原主死后才知道他生活在一本书中,从出生起便被注定了,他所有的一切,包括家人都要为别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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