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玖这次,笑着拿起一个表面光滑的玉米窝头,又往窝头里放了一些炒过了酸豇豆,这才递给齐明晨。
齐明晨拿去小口的吃下,发现却比刚才的那个窝头要细腻。
林玖拿起一个粗糙的窝头,掰了一块放进嘴里,待吃下后才道:“玉米虽然高产,老了之后的碎玉米煮熟后并不好吃,最好的办法就是磨成粉后与高粱面灰面混合在一起做窝头或者三合面馒头,当然也可以煮糊糊吃。虽然玉米糊糊和玉米粥有些划嗓子,但绝对比糠和麸皮还有野菜汤好吃。”
“当然,食不厌精,富贵人家如果精雕细琢,同样也可以将玉米做成美味。”
齐明晨一直关注民生,自然明白林玖的意思,就像他刚才吃的两种不同的窝头,细腻一点的肯定更会功夫,而林玖也正是用这比较的方法告诉他,玉米虽然不太好吃,但绝对能填饱肚子,而如今百姓所需求的不正是填饱肚子吗。
“阿玖,如果这玉米要将这玉米推广需要多久时间。”齐明晨问道。
经过几天的相处,齐明晨对林玖的称呼也从一开始的林大人变成了如今的阿玖。
“三年,只需三年时间必将推广开来。明年我会将定远一半的土地用来培育种子,另外,玉米种子在江南可以种两季,要是想尽快出种子的话,可以在江南试种一些。”
“阿玖,我在南边有几个庄子,正好可以给你育种。”齐明镜连忙开口道。
齐明镜在南疆驻守几年,在那有产业并不为奇。
“我在江南也有两处庄子,正好也可以用来育种。”齐明晨也道。
“玉米耐寒耐旱,所以只需种在山地坡底便可以,等下我将玉米和红薯的种植方法给你,你带回去交给信得过的庄头研究。对了,红薯糖分重,单独吃多了烧心,最好是和其他的主食一起吃,最好是与大米一起煮着吃。”
林玖见齐明晨一连炫了好几个红薯,连忙说道。
齐明晨和齐明镜闻言,同时停下了要去拿红薯的手。
齐明晨回京那日,林玖给他装了两筐红薯和一袋大袋玉米种子。这些都是齐明晨在定远时自己挖出来的。
乾元殿
“君上,四皇子在殿外求见。”
回京之后,齐明晨略作梳洗便进宫复命。
“老四回来了,快让他进来。”
齐明晨提着一篮子红薯走了进来。
“儿臣见过父皇。”
“免礼,老四,你提的是什么?”泰康帝有些好奇的看着齐明晨手里的篮子。
“回父皇,这是林知州发现的高产粮食之一红薯,儿臣吃着味道不错,特意带来给父皇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