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打死李元霸,你管这叫流民?

第104章 跗骨之蛆,李渊一家子!

“什么,竟有这种事!”

杨广大惊,忙道:“速速命大军防御抵抗,记住了,不可追击,以免遭到那张麻子的埋伏!”

经过这些日子的接触,杨广对张牧也有了深刻的了解。

总结来说一个字——阴!

杨广现在不想惹事,只想安安稳稳的,尽快抵达太原休养生息。

“陛下放心!”

“那匪众就算提前埋伏,但人数也远不及我军,在偷袭成功后,便立刻撤退了!”

“为保护陛下安全,我已命我儿成都守在行殿之外,绝无一个贼人能够接近陛下!”

宇文化及宽慰道。

“甚好!”杨广微微颔首。

宇文成都虽然败于张牧,左臂粉碎性骨折,以宇文成都强悍的恢复力,恐怕也得数月才能完全恢复。

但即使单手,宇文成都也是万人敌!

有宇文成都守护,杨广顿觉心中大安。

“对了,我大军前往太原之事乃是军中绝密,只有朕与几位大臣知道!”

“就连军中的将领们,也是今早才得知这个消息的!”

“那张麻子又怎么会知道我们撤往太原,并且还有时间提前在大军必经之路上挖陷阱,设埋伏!?”

杨广十分不解。

难不成他张麻子,真的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若真是如此,那这仗也不用打了!

一个迷雾模式,一个开全图透视的挂逼,玩个鸡毛!

“陛下,肯定是裴矩老儿出卖了消息!”宇文化及冷哼道:“为了讨好他的新主子,裴矩定然将大军接下来的动向,尽数告诉了张麻子!”

“砰!”

杨广一拳狠狠砸在塌上,咬牙切齿:“裴矩老儿,待朕打败张麻子,定将你碎尸万段,将你裴家九族尽灭!”

杨广有一种被背刺的感觉,这让他无比的憋屈愤怒。

接下来的数日内。

张牧就像附骨之蛆一般,紧紧咬在隋军身后。

趁着隋军不注意,上去就是狠狠的咬一口。

咬完就撤,也不恋战,搞的杨广与隋军上下身心俱疲。

偏偏他们还不敢追击,生怕又中了张牧的什么圈套。

六十万大军,就这样又生生被张牧磨掉了十余万,最后杨广带着仅剩的四十来万将士,狼狈的一头扎进太原范围。

“寨主,还追不追了!?”

“不追了,我们的目的就是尽量消耗杨广的兵力,想一口气斩杀杨广,现在还不是时候!”张牧率匪众返回,“太原是李渊的地盘,兵强马壮,若我们贸然进入太原,李渊感觉受到威胁,必定会与杨广大军齐心合力对付我们,这不是我理想中状况!”

“所以说,穷寇莫追!”

“只要我们不入太原,那李渊最大的威胁便不是我们,而是杨广。李渊会觉得杨广是来抢他封地,夺他兵权的,你猜他会怎么办?”

“山东、洛阳已失,各地起义军蜂拥而起,大隋帝国已经是大厦将倾!”

“李渊会在心中衡量,他是继续装忠心臣子,然后辛苦积攒的兵马被杨广吞并,还是不装了摊牌了,直接向杨广亮刀!?”

“哈哈,走,回去吧!”

“好戏,才刚开场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横扫天下我为皇
横扫天下我为皇
一只蝴蝶在南美洲煽动了一下翅膀,就会在美国的德克萨斯掀起一场龙卷风。没人知道,他的复活重生,将会在明末掀起怎样的蝴蝶效应。背负着国恨家仇,他就像一根楔子插进了历史的齿轮,把历史带向了未知的方向,开启了他波澜壮阔的传奇……
离山散人
残唐五代第一部:王风委蔓
残唐五代第一部:王风委蔓
僻好文史,生性严谨,有完美主义倾向,不玩梗,不搞笑,不烂俗,以创作经典文学作品的态度写基于历史事实的历史小说,史料反复磨勘,文字反复推敲,力求真实不虚,通俗典雅,从残唐开始,止于澶渊之盟,写国家兴亡,写天人因果,写帝王将相,写乱臣贼子,写儿女情长,此乃其第一部,已有草稿近四百万字,才甚拙,已白发丛生,心甚大,欲垂之永久,愿众书友赐予力量,使我卒成此志!
武贼甜
叫我沈公子
叫我沈公子
一副‘贪财好色’的横批。一个‘天下第一神捕’的招牌。一位不修边幅、视财如命的男子。手持尚方宝剑,掌握生杀大权,号称“代天子巡狩”,天下贪官污吏无不闻风色变,这才成就巡按御史的赫赫威名。
好梦连连
为躺平,一不小心成大佬
为躺平,一不小心成大佬
穿越异世重生武将家族,奈何生的俊秀,提不得丈二长矛!既然如此躺平做个纨绔子弟也挺好,但事与愿违!为追求安稳躺平和四花过好好过日子,安朝堂、斗世家、治天下,蓦然回首,自己已成高峰!
瓷盆里的南瓜秧
重生晚唐,从节度使之子开始
重生晚唐,从节度使之子开始
一个人如果不能在浩荡历史长河中留下名字,那么他就像从未来到过这个世界。穿越到晚唐大争之世,齐慎感到无比庆幸。在这里,自己斩黄巢、诛群寇、复长安、挟天子,不亦乐乎;在这里,自己破秦宗权、平杨行密,拳打李克用、脚踢朱全忠,从容收拾众军阀;在这里,自己北抗契丹、南收交趾、东臣渤海、西复河湟,将华夏版图再度推向巅峰。在这里,自己将告别前半生的庸庸碌碌,在史书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逆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