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被逼上山当土匪

第141章 天空马场

饼干很快便验过了,没问题,这玩意可以用到部队了,白荷花又找来了一把菜刀,劈开了一桶罐头,肉香立即飘满了全屋。

“不错,没问题的,就是咸了点。”

“不咸点放不了你说的那么久,这我都担心坏了呢,还好,还好,那之后……。”

“最大马力生产吧,只要你能生产出来多少,我让军部全部接收。”

“哈哈,好,发财了,还是女婿你好啊!”

“呃~!岳母,也不要赚太狠了,都是自家的兵。”

“知道,我和你爹也不是贪心的人,对了,英子还好吧?她有没有再怀上?”

“好,都好,那个,我还得去别的地方看看,不跟你闲聊了”,前后,王贵没待上一个时辰,便要起身离开了。

“你也要多注意休息,别累坏了身体,哎,这么大一摊子事,是够你忙的了,不行就让学文上你身边来,他是你弟,用着放心……。”

王贵上了马车,这才吐了口气,白荷花还真是能说啊,从进屋开始,嘴就一直没闲着。

下一站,桑麻镇,天空草原,王贵要去看一看自己养的马了。

马车是傍晚时分到的桑麻镇,这里有万亩的桑麻田,几乎家家都以制麻养蚕为生,镇子上酒店饭肆也是不少,都是给各县来往的客商歇脚的地方。

王贵入住了一家最熟悉的饭店,饭店夫妇也是原来清风寨时的老人了,是扁河镇乡亲,给王贵上了最好的饭菜,打了洗澡水,王贵好好地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马车再次出发,进了一条山谷,这边的路便没有那么好了,因为不是桃园的主路,并没有下大力气修缮,要不是因为需要拉草料进山,这条路都不会修,盘着山的路越走越高,马和人都开始喘着粗气了。

好在并不用太久,空中草原到了,这里是山顶上的一大片平地,足有几十万亩,地势很平坦,却因为气候寒冷不太适合种植作物,野草疯长,倒是成了牧马的好地方。

草原上星星点点建立不少的围栏,此时马儿都被放了出来随意的在草原上奔驰着。

这边主官是个北方少数民族的人,叫坤奴,此人并不是赫连族或者北海各族的,而是一个边缘的部落的,人也不是王贵从之前战争中俘虏的那批,而是之前从陈国的人口市场买来的。

人口贸易自古有之,从未断绝过,以前的陈蔡两国都有人口贩卖的市场,除了汉人之外,最受欢迎的还有三种人,一是来自北方的昆仑奴,据说都是黑色人种,这些人身体强壮,适合作为奴隶或者打手,王公贵族喜欢在身边带上一两个高大的昆仑奴章先生。

二是,来自外海的新罗婢,这些婢女长相美艳,关键是听好好用,也是得到了贵族们的喜爱,三是,菩萨蛮,说白了就是白人女子,风骚火辣,样貌极美。

三种奴隶也被称为三陪,如果一个贵族公子出门带着三种奴婢,陪侍左右,那可是一件非常拉风的事。

当然新罗婢和菩萨蛮王贵还真没见过,至于坤奴,也不是黑色人种,只是皮肤比中原人稍黑一些,而这家伙从小便是牧民,几乎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所以,王贵便给了他养马的职位,并没有歧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横扫天下我为皇
横扫天下我为皇
一只蝴蝶在南美洲煽动了一下翅膀,就会在美国的德克萨斯掀起一场龙卷风。没人知道,他的复活重生,将会在明末掀起怎样的蝴蝶效应。背负着国恨家仇,他就像一根楔子插进了历史的齿轮,把历史带向了未知的方向,开启了他波澜壮阔的传奇……
离山散人
残唐五代第一部:王风委蔓
残唐五代第一部:王风委蔓
僻好文史,生性严谨,有完美主义倾向,不玩梗,不搞笑,不烂俗,以创作经典文学作品的态度写基于历史事实的历史小说,史料反复磨勘,文字反复推敲,力求真实不虚,通俗典雅,从残唐开始,止于澶渊之盟,写国家兴亡,写天人因果,写帝王将相,写乱臣贼子,写儿女情长,此乃其第一部,已有草稿近四百万字,才甚拙,已白发丛生,心甚大,欲垂之永久,愿众书友赐予力量,使我卒成此志!
武贼甜
叫我沈公子
叫我沈公子
一副‘贪财好色’的横批。一个‘天下第一神捕’的招牌。一位不修边幅、视财如命的男子。手持尚方宝剑,掌握生杀大权,号称“代天子巡狩”,天下贪官污吏无不闻风色变,这才成就巡按御史的赫赫威名。
好梦连连
为躺平,一不小心成大佬
为躺平,一不小心成大佬
穿越异世重生武将家族,奈何生的俊秀,提不得丈二长矛!既然如此躺平做个纨绔子弟也挺好,但事与愿违!为追求安稳躺平和四花过好好过日子,安朝堂、斗世家、治天下,蓦然回首,自己已成高峰!
瓷盆里的南瓜秧
重生晚唐,从节度使之子开始
重生晚唐,从节度使之子开始
一个人如果不能在浩荡历史长河中留下名字,那么他就像从未来到过这个世界。穿越到晚唐大争之世,齐慎感到无比庆幸。在这里,自己斩黄巢、诛群寇、复长安、挟天子,不亦乐乎;在这里,自己破秦宗权、平杨行密,拳打李克用、脚踢朱全忠,从容收拾众军阀;在这里,自己北抗契丹、南收交趾、东臣渤海、西复河湟,将华夏版图再度推向巅峰。在这里,自己将告别前半生的庸庸碌碌,在史书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逆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