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影视之大佬宿主只想吃瓜

第13章 甄嬛传之富察贵人13

过了年,弘昼就去尚书房读书了,延禧宫少了这个这么个混世魔王倒是让安禾挺不习惯,不过好在静淑还在自己身边,静淑这孩子从小就安静,安禾总觉得女儿这样子是缺乏安全感,所以对女儿总是格外照顾一些,后来发现这孩子就是个黑芝麻汤圆,安静仅仅是因为懒得理人,有时候对着弘昼那鄙视的眼神,安禾都不忍直视,不过这样才好,这个时代本来就对女孩儿不公平,若是真的什么心眼都没有,那才值得担心呢。

弘昼去了尚书房,安禾就每天待在宫里教导静淑,安陵容知道后把福宜也送过来让安禾一起教,秉着“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的原则,安禾就一起教了,安陵容听安禾这么说在旁边捂着嘴笑,她是知道的,安禾最怕麻烦,如今能教福宜,是对福宜真心喜欢。

“娘娘,安小主,菀嫔娘娘被禁足在碎玉轩了。”

“怎么回事?”安禾和安陵容听到这消息都一愣,

“今日本来是菀嫔封妃的日子,可是不知怎么了,菀嫔娘娘误穿了纯元皇后的旧衣,皇上生了大气,让菀嫔禁足碎玉轩。”

“知道了,你下去吧,这件事儿不要出去说。”

“是。”

看着小宫女下去,安陵容这才开口问安禾,

“姐姐,皇上为何会如此生气?仅仅是一件衣服而已啊!”

“怕不仅仅是一件衣服啊。”

“那菀嫔那边……”

“不要轻举妄动,皇上正在气头上,现在撞上去只怕会适得其反。”

“我知道了。”

安陵容现在跟甄嬛交情没有多深,但是也不会眼看着对方如此境地一点儿不帮,至于安禾,安禾只是不想同将来的太后交恶。安陵容走后,安禾让7951盯着碎玉轩那边,安禾不想让流朱出事儿,一个一心为主子的丫头,安禾心里也喜欢。

这天早上,7951说甄嬛病了,安禾便往碎玉轩赶,刚到门口就看到流朱正看着侍卫的刀,

“住手。”安禾喝住了在场的人,侍卫看到安禾也收起刀,流朱连忙跑到安禾跟前跪下,

“姝妃娘娘,求您救救我家小主,我家小主昏倒在里面,求娘娘帮帮小主把吧。”流朱跪在地上磕头,安禾让春桃把流朱扶起来,

“小顺子,秋菊,你们在这儿看着,我去找皇上。”

“多谢姝妃娘娘。”

听到安禾这么说,流朱浣碧还有小允子齐齐跪在地上给安禾磕头道谢。

安禾带着春桃来到养心殿,安禾见到皇上二话不说就跪在地上,

“皇上,菀嫔昏倒在碎玉轩了,求皇上请个太医去看看菀嫔吧。”

“苏培盛,马上宣太医去给菀嫔就诊,有什么情况立刻来给朕汇报,要温太医。”安禾听到这一串命令也松了一口气,皇上看着跪在下面的安禾,让她起来,

“你怎么知道碎玉轩的事儿。”

松了一口气,皇上的疑心病又起来了,看安禾的眼神中都带着怀疑,安禾被他这一操作弄得无语,

“臣妾想去给碎玉轩送点东西,恰好碰到碎玉轩的宫女往外闯,喊着菀嫔在里面昏倒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魔尊嗜宠:痴傻四小姐要逆袭
魔尊嗜宠:痴傻四小姐要逆袭
楚云汐,将军府四小姐,天生痴傻,因为是皇上钦定的太子妃,她遭到了南月国所有爱慕太子的女子的嫉恨,尤其是她的堂姐,为了抢夺她的婚约,将她哄骗至魔兽森林,挖她丹田,废她修为,毁她容貌,最后将她丢下万丈深渊任魔兽啃食。再睁眼,眼中痴傻已不在,她成了“她”,来自二十二世纪的王牌特工,代号“绝”!三个月后,一名美少年出现在魔兽森林,从此灵云大陆少了一位痴傻小姐,多了一位惊才绝艳的天才少年!
水小汐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末世+重生+空间+囤货+女强+宠物)暴雨洪涝、极热、大雾、酸雨、极寒、地震、海啸……天灾末世,挣扎求生四年的安南,遭渣爹遗弃、朋友背叛,含恨惨死。再睁眼,重生回到了末世之前。她抢占先机,利用随身空间疯狂的囤积物资,美食、药品、武器……通通拿下!这一世,别人为一块面包抢翻天,她在家一边撸狗一边享受牛排红酒。渣男贱女?绿茶白莲?黑心邻居?谁敢惹她,通通干翻!疯批女主,全程飒爽,不服就战!(有cp,男
锦城里
被救后,我以身相许
被救后,我以身相许
苏酥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身受重伤的女孩子身上。没有记忆,没有金手指,被定义为不明人物。为了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抱了个带着面具的大腿。只是这只金大腿,为什么会耍流氓?成亲后,正当苏酥的小日子过的蒸蒸日上时,原身的家人好友却找上了门,搅和了她的好日子。发生了一系列事情后。苏酥表示:既然剪不断,理还乱,那便不理了吧,全砍了!宋北辰:寻寻觅觅十多年,终是找到了心尖上的小姑娘。我的小姑娘,这一次,我定会护好
是小九耶
快穿之多男主
快穿之多男主
(多男主,女主万人迷,团宠,女主是冥帝)沐小希死了,喝孟婆汤还是有记忆,只能留在冥界。她当了三千年阴差,最后被迫拯救救冥帝,穿梭时空。为了摆脱冥帝左右护法的胁迫,她要成为冥界的女帝。最后她才发现一开始需要救的人就是她,为了救她,他们心甘情愿陪她走过一个又一个世界,只为唤醒她……
余佳乐乐
迦楠似锦
迦楠似锦
儿时的他:小哥哥耐心地教我,“阿锦,你是叫阿锦对吧?你看,你把你的手像我一样握在这里,不能太靠上,也不能太靠下,要在中间的位置。”我学着他的样子,右手握拍——好像也不能叫握,因为我的手小,只是勉强抓起拍子罢了。过去的他:他原来是羽毛球运动员。我又看了一眼那面照片墙,照片上的人或奔跑或跳跃,每一张都是生气勃勃的。现在的他:他坐起来的时候有些费力,虽然左右手都撑着床,但明显重心是偏向右边的。我在他快倒
成浅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