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卷事业,被追捕了!

第20章 远古呼唤20

璟宸看着昏迷的玉青以为她是呛了水,想要给她渡气,又反应过来她现在是一棵树,所以不存在什么溺水,那就是不知道因为何种原因而昏迷了。

璟宸也看不出来是什么原因让她昏迷的,所以就赶紧带着玉青往杞阳赶,有江清远在,一定可以把他救回来的。

“主人快醒醒,再不醒你的树身就要被天雷给劈毁了。”

十二在虚空中不停的喊着玉青,试图让她清醒过来。

玉青脑子里一片混沌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五脏六腑不断上下不断翻涌,让她无法迅速地恢复神志,或许就在这一片混沌中沉睡也是一件好事,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的纷争了。

璟宸看着她越发苍白的脸色,冰冷的身体,以及愈发微弱的呼吸,当即解下自己的披风给玉青披上。

十二眼看着璟宸已经越过东荒,就要往在北方的杞阳去,这样一来就扶桑大泽是相反的方向了。

十二飞快地回忆玉青最在意的东西,就想到了天宫的那棵女贞树下的梅子酒,立刻道:“你再不醒来的话,你的酒就要被人给挖走了。”

原本还在混沌中的玉青听到自己的酒要被挖走了,当即一切思绪回神,睁开了眼睛,开口的第一句就是:\谁,你说谁要挖我的酒?\

“你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的地方?\璟宸连忙扶着玉青坐起来。

玉青看着周围的雾气缭绕,还有呼啸的山风在耳边不停的刮着,意识到是离开极渊之境了:“现在到哪了,你要带我去哪里?”

“当然是回杞阳,你肯定受伤了,我找个名医给你看一下,怎么了?”

“停下,我没事,我要回扶桑大泽。”玉青说着就起身要从“孤舟一叶”跳下去。

(孤舟一叶,飞行的法器)

“不行,你这样跳下去会粉身碎骨的。”璟宸死死地拽着玉青。

“所以我说停下。”

“你是不是早就认出了我的身份?或者说极渊之境就是你所设的局。”玉青拍开璟宸的手。

璟宸想要解释,但是又无从说起,眼睫微动,有些失落:“我承认在你踏入极渊之境的时候,就发现了你的身份,但是你所说的局,我真的没做,我要是真那样做,我怎么可能回来救你?”

“谁知道你安的什么心,毕竟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打着坏主意,别说那么多了,赶紧放我下去。”

“你的身体……”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你不要婆婆妈妈的,赶紧的,我再不回去,我树身就毁了。”

玉青感受着心中一股道不明的热气,蔓延在整个胸腔当中,怎么都呼不出来。

“你说真的?”

“这种事我,还能说谎不成?”

玉青看着自己发黑的手指,轻轻一掰就像是酥饼一般就碎了,“再不回去我就要碳化了,修炼又要从头再来了。”

璟宸马上调转了方向,往扶桑大泽赶了过去。

玉青心底骂骂咧咧:“这个世界的狗天道,哪有人不在家,就跑人家拿东西,还不说一声,这不是纯粹的小偷吗,真是卑鄙无耻。”

“这原本是可以赶回去的,这不是你在极渊之境出了点意外了嘛,所以才会变成这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魔尊嗜宠:痴傻四小姐要逆袭
魔尊嗜宠:痴傻四小姐要逆袭
楚云汐,将军府四小姐,天生痴傻,因为是皇上钦定的太子妃,她遭到了南月国所有爱慕太子的女子的嫉恨,尤其是她的堂姐,为了抢夺她的婚约,将她哄骗至魔兽森林,挖她丹田,废她修为,毁她容貌,最后将她丢下万丈深渊任魔兽啃食。再睁眼,眼中痴傻已不在,她成了“她”,来自二十二世纪的王牌特工,代号“绝”!三个月后,一名美少年出现在魔兽森林,从此灵云大陆少了一位痴傻小姐,多了一位惊才绝艳的天才少年!
水小汐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天灾末世,她囤满物资后杀疯了
(末世+重生+空间+囤货+女强+宠物)暴雨洪涝、极热、大雾、酸雨、极寒、地震、海啸……天灾末世,挣扎求生四年的安南,遭渣爹遗弃、朋友背叛,含恨惨死。再睁眼,重生回到了末世之前。她抢占先机,利用随身空间疯狂的囤积物资,美食、药品、武器……通通拿下!这一世,别人为一块面包抢翻天,她在家一边撸狗一边享受牛排红酒。渣男贱女?绿茶白莲?黑心邻居?谁敢惹她,通通干翻!疯批女主,全程飒爽,不服就战!(有cp,男
锦城里
被救后,我以身相许
被救后,我以身相许
苏酥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身受重伤的女孩子身上。没有记忆,没有金手指,被定义为不明人物。为了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抱了个带着面具的大腿。只是这只金大腿,为什么会耍流氓?成亲后,正当苏酥的小日子过的蒸蒸日上时,原身的家人好友却找上了门,搅和了她的好日子。发生了一系列事情后。苏酥表示:既然剪不断,理还乱,那便不理了吧,全砍了!宋北辰:寻寻觅觅十多年,终是找到了心尖上的小姑娘。我的小姑娘,这一次,我定会护好
是小九耶
快穿之多男主
快穿之多男主
(多男主,女主万人迷,团宠,女主是冥帝)沐小希死了,喝孟婆汤还是有记忆,只能留在冥界。她当了三千年阴差,最后被迫拯救救冥帝,穿梭时空。为了摆脱冥帝左右护法的胁迫,她要成为冥界的女帝。最后她才发现一开始需要救的人就是她,为了救她,他们心甘情愿陪她走过一个又一个世界,只为唤醒她……
余佳乐乐
迦楠似锦
迦楠似锦
儿时的他:小哥哥耐心地教我,“阿锦,你是叫阿锦对吧?你看,你把你的手像我一样握在这里,不能太靠上,也不能太靠下,要在中间的位置。”我学着他的样子,右手握拍——好像也不能叫握,因为我的手小,只是勉强抓起拍子罢了。过去的他:他原来是羽毛球运动员。我又看了一眼那面照片墙,照片上的人或奔跑或跳跃,每一张都是生气勃勃的。现在的他:他坐起来的时候有些费力,虽然左右手都撑着床,但明显重心是偏向右边的。我在他快倒
成浅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