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大明,天下人之国家

第二十章 街口相遇

“好了,吃点心吧。就许你陪着爹娘,我这个姐姐就不可以啊。李家公子只是与我有缘,可惜无分。爹准备一下吧,外馆人员也都差不多该到了。按照我们的计划行事吧。”

郑秀武听到有计划,立马来了精神:“姐姐,你和爹有什么计划啊,给我说说,快,我也想知道。”

郑秀文无奈的摇摇头:“好吧,等会儿啊,咱姐妹俩就跟着爹。这一次我们要彻底给小苍山来个狠招,让他即便死不了,也来个伤筋动骨大损失。不这样还以为我们江湖儿女好欺负。”

“哎,来了,小霸王来了。”

街上的叫喊,打断了朱源晋的沉思,随着店里的人群走出门口,首先看到的是街边的人群,像是海浪,一波推着一波。抬头一望,看到的还不是远处的队伍,而是屋顶上的人群。

看来这凑热闹也是老祖宗留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站的高看的远,是肯定的。而且上面相对来说人少,不会显得拥挤,可惜,不会武林高手式的功夫,唰的一下可以飞上屋檐。张顺其着高头大马,依旧是红绸绿褂,带着红花,身后跟着大概有二百来号人。感觉比先前在路边店遇见时的人多。

刀疤脸和高明两人紧跟着其后,二人也是跨马,亮锃锃的刀剑别在马背上非常扎眼。而后面的长龙队伍,个个刀枪剑戟亮在身旁,丝毫没有一丝掩饰。就是光明正大来挑衅的。

张顺嚣张着大笑,时不时的还要挥手向人群证明自己的势力所在。相比来说高明可能是这群人里面最为和善低沉的一个。

街口,几十位深蓝布衫的大汉,手提刀枪。为首一位汉子,三十六七,略有胡子。大咧咧的站在路中间,手持狼牙棒,颇有气势,如同一人当关万夫莫开之色。

“哎,前面的人马给我站住。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先不说别的,光是这汉子的开口,就知道不简单。赛过猛张飞,胜过黑李逵。这一嗓子声如洪钟,就连远处的朱源晋都感觉他嗓子里是不是嵌入了一个大喇叭。

小霸王张顺冷哼道:“刘凯,你爷爷我都不认识了吗,还不快快让开。别耽误了老子的娶亲时间。否则让你不得好死。”

那大汉也不示弱,扬起手中长两米多的乌黑狼牙棒,冷笑:“我呸,就凭你也想动我们家大小姐,哼。小小的山贼匪类还敢称爷,快快下马弃械,否则让你身首异处,血迹三尺于此。”

“看见了没,果然,刘凯还真是厉害。听说他可是郑东武馆的第三教头,武功高强,当年跟着郑馆主出生入死。在江湖中可是一号人物。”朱源晋跟前一位吃瓜汉子说道。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从武王伐纣开始建设殷商美洲
从武王伐纣开始建设殷商美洲
统一整个美洲,建立高科技千年帝国!这,就是雷翰晨赋予攸侯喜一家的使命!只有这样,雷翰晨才可以真正成为神,而非神明的扮演者!来吧,商朝人!爆出一棵我们没见过的科技树吧!
马江
开局穿越寡妇村
开局穿越寡妇村
穿越到古代大夏王国的萧塬,原本只想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却意外来到了因为战争的原因,变成了一个寡妇村的村庄。于是这位来自地球的穿越者,开始煽动他的翅膀!权力、财富、美人、名声,不管在哪个时代,这些都是上位者才能享受到的特权!利用现代人的思维,萧塬不断的震惊着这个时代,同时这个时代也不断的改变着他,将他从一个小人物,变成了大夏帝国举足轻重的人物
白色大海
乱三国:毒士千里驹,毒火攻心
乱三国:毒士千里驹,毒火攻心
超级战兵意外传送到三国时期,附身到曹家千里驹的身上。这个三国貌似很乱!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从带着赵云先杀刘备开始这一世。从曹休成名就被冠以毒士之名。黄巾起义,曹休选择让张角三兄弟体面的离开。讨伐董卓,居然有两个红脸绿鹦鹉?潘凤温酒斩华雄,气死关羽和袁绍。打吕布还需要三英?张飞赵云随便一人就够用,两人一起打得吕布抱头鼠窜。北疆异族?曹休,吕布,赵云,张飞,草原封神。官渡之战?袁绍他也配?草船借箭?给你
珠峰之上
重生之刘禅:二凤是我儿砸
重生之刘禅:二凤是我儿砸
前言必看:本书的作者是新人小白,文笔渣!写得不好!轻喷。还有本文有系统,不喜欢系统流的不要看噢。如果刘禅是岳飞的君主,他会听秦桧的话吗?嗯,没错,就是那个扶不起的阿斗——刘禅。刘禅在公元271年死了之后,魂魄一直神游在外,直到21世纪的今天,他听到有人说:“如果岳飞的君主是刘禅就好了,那肯定得嘎嘎乱杀啊。”刘禅想着:没错,我负责嘎嘎,他负责乱杀。突然间感到一阵眩晕,刘禅被一股吸力吸到一个白茫茫的地
一只花花
公子文成武德
公子文成武德
一统大势浩浩汤汤。这时千古一帝正值青壮,毁誉参半的李斯正在走向秦相之路。大秦锐士正处于巅峰,大秦文武璀璨夺目。帝国之辉煌如万丈高楼,可这高楼却立于累卵之上。身为帝子,嬴宁深感责任重大。那一日,他提剑而行。于是,大秦楼船士纵横海域,大秦铁骑战无不胜。父子二人联手,于这苍茫大世,上演独属于大秦的风华绝代!
岷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