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道:“你不知道,人在没有吃饱的状况下,警惕性和身体反应能力才是最佳的,否则血液集中于肠胃,大脑氧供应大大减弱,反应就没有那么灵敏了。嗯,最理想的状态,是处于半饥饿。”
方紫道:“哦,我明白了,嘻嘻,吃得太饱,人就想打瞌睡。”
两人填饱肚子,又拿出维生素片吞了两片,没过多久,眼见着从通风窗中漏进的天光越来越弱,又过一阵,天渐渐黑了。
林志掏出蒙着黑布的电筒,这电筒在生存狂家中暂住的时候,又充足了电,电筒电力一共三档,他一直将电筒调到最弱一档,每充一次电,最少能使用三月。
林志按下库房门把手,两人来到外间,隔着玻璃门,外面听不到一点动静。
方紫低声道:“那些丧尸都走了?”
林志不答,开门出去,夜空黑漆漆的,看不见星星,也看不见月亮,正是行动的好时机。低声道:“我们不走前门,从后墙翻出去有一片城中村,穿过城中村去云巢商场,路要近得多。”
方紫轻轻嗯了一声,紧紧跟在林志身后,经过九号楼墙角的时候,她拿出自己的电筒照了一下那“民店”的牌子,原来全部五个字是:依依便民店,却是业主自己所开的一家小烟酒店。心想这样的小店子,就是一千家也赶不上云巢商场的规模。
两人穿过草坪,绕过楼宇,小心谨慎来到小区后墙下,一路还算顺利,虽听到黑夜中尸嚎声声,但都没和丧尸迎头撞上。
林志把电筒咬在嘴上,助跑几步,一个蹬墙跳跟着一个猫挂,抓住墙头爬了上去,又将方紫拉上墙头,墙外是撂荒的菜地,静夜之中,弥漫着菜花淡淡的清香。
方紫轻声道:“你带回去的青菜,就是在这里摘的吧?”
林志道:“嗯。”
方紫只感一阵苍凉,心想:“我们今天吃到的所有蔬菜,都是野草培育而来,人类消失以后,所有的蔬菜也必将慢慢退化成野草。”
翼紫两人跳下围墙,穿过撂荒的菜地,提高警惕走进城中村。林志凭着记忆,牵着方紫一路往前摸索。
黑暗之中,方紫只觉他转弯抹角毫不迟疑,不由大为心服,心想别说他不是卫城当地人,就算是当地人,在城中村这密如蛛网的小道中,就算白天恐怕也得迷路。自己是个路痴,那就更不消说了。
林志上次找药回来的路上,已经将城中村的道路牢牢记在心头,他人年轻,天生记忆力又强,但走到一个三岔口的时候,一时之间也拿不定该往哪边走。
便在此时,右边岔路响起一阵尸嚎,听声音丧尸不少,这倒让他不用再纠结了,拔步走进左边岔道,好在城中村的道路虽然复杂,但相互之间都是连通的。又走一会,上了正道,不久穿出了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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