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眼通天

第636章 狂骨对狂骨

放眼天下,最有资格说这话的就是任真。

论带兵打仗,连白袍军神陈庆之都败在他手里,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儿,相比之下,区区曹春风又算得了什么。

万众瞩目下,任真持剑踏空,战意澎湃,整个人威风凛凛。

听到这熟悉的话音,曹春风还没转身,心里就咯噔一响,意识到自己又失算了。原来任真并没去攻城,而是从后方包抄,剑指城外的晋军!

他脸色难堪,转过身后,凝视着任真的面容,顿时怔住。

“你……怎么瞎了!”

任真双眸紧闭,跟他父亲任天行极神似,俨然也变成了瞎子。斜刺在脸上的那道伤疤,虽已愈合,看起来依然狰狞。

曹春风大吃一惊,半年前,他在中州城遇见任真时,任真还毫发无损,怎么再次相见,竟沦落成这副惨状?到底是遭了谁的毒手?

任真立在虚空,侧首“看”着昔日老师,喑哑地道:“与其好奇我的经历,你还是先担心自己的处境吧!不出意外,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他下定决心,要尽最大努力杀死曹春风。否则,放虎归山,既阻碍他攻打列柳城,日后闯金陵时,此人也会是陈玄霸身旁的棘手助力。

听到他的话,曹春风哑然一笑,目光嘲讽,“想杀我?区区七境,竟然放出这么狂悖的豪言,真是可笑。难道我以前没教过你,要有自知之明吗?”

众所周知,八境大宗师最难杀,只要不是碰上克星,遭到绝对压制,就算面对多人围攻,都有希望遁逃。而任真,至今还没迈进八境,凭什么杀死曹春风?

曹春风有恃无恐,心里并未生出压力。

战场之上,任真懒得跟他废话,纵声高呼道:“大唐将士们,在我杀死曹春风之前,你们若能抢先歼灭晋军,我赏给每人一百钱!”

唐军将士闻言,眼眸骤亮。吹水侯不仅对曹春风毫无惧意,竟然还要跟他们赌一把,赌谁先杀死对手。

这气魄太大了!

一念及此,他们豪情陡生,攥紧手中兵器,像饿狼一样扑向敌军。他娘的,侯爷连大宗师都敢杀,咱们十万人还杀不光六万人?瞧不起谁呢!

“这钱老子赚定了!”

唐军的战意瞬间被引爆。

这下晋军彻底慌了,他们本来就陷入重围,对面又把他们当成赌钱的靶子,已经红了眼睛,这仗还怎么打?

高空中,曹春风气得额头青筋暴起,堂堂大宗师,被弟子当众蔑视,今天这一战如果输了,岂不会沦为天下人的笑谈!

“好好好!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来杀我!”

暴怒之下,他身躯倏然颤动,喷出白色烟雾后,从原地消失。一上来,他就施展出独步天下的瞬移术,通过短暂的隐身,悄然逼近对手,从刁钻角度偷袭,防不胜防。

任真停在那里,没有后退,嘴角挑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老师,你这招在我面前施展,恐怕不灵啊……”

话音未落,他扬起手中六合剑,猛力斩向身前左侧,剑势决绝。

那里明明空荡无物,然而,在剑芒斩落的那一刻,曹春风的白衣身影倏然闪现,没能偷袭成功,反而被逼出原形,狼狈地朝后方倒飞出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唐第一赘婿
大唐第一赘婿
手持天子剑,身伴美娇娘,知风情懂风月。穿越成霸道爵爷,压力真心大。程怀亮决定收起良心,做一个佞臣,时不时的抄家伙揍揍文臣,干点指鹿为马的勾当,这才是应有的乐趣。
金衣本尊
三国之最强神射
三国之最强神射
三国是一个热血沸腾的时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雄鹰飞过天际,向远处翱翔,虽只是三国的小角色,然,他创制度,开创工业,收天下之兵,北击匈奴,南打百越,立不世之功。
锋戾
大宋第一极品小少爷
大宋第一极品小少爷
谨以此作,怀念周星驰电影!力求星爷风格,机智、诙谐、调皮,带点无厘头。*小健哥出世啦,这个世界从此不再安宁。看我顽皮小少爷七十二变,极尽搞怪之能事。且看极品小少爷如何一步步成长,走向辉煌,创造历史,书写传奇~
白翼.CS
拜师历险记
拜师历险记
明朝天启年间,离并州府不远的西山里,乡间土郎中陈守田,想到繁华的太谷城里去拜师学医。由于城里的老字号和老中医还是抱着医术不传外人的老规矩,所以他一直没有拜师的机会。就在他陷入城里的医师不收他为徒,而去外地学医没有盘缠的时候,他和摆地摊卖土产的大哥却被城里的大商户钱茂盛看中,想让他们俩去照看钱府祖传的一个‘闹鬼’的小四合院。谁知不怕鬼的兄弟俩接手了这个小四合院后,各种怪异的事情接踵而来??????
鹿城的云
大隋:全能败家子
大隋:全能败家子
【本书富含搞笑,热血,破案,打杀等元素,且车速有点快,要上车的赶紧了!!!】警校毕业的姜逸辰,竟然穿越到了一个无恶不作的超级败家子身上。既然来都来了,那就随便考个文武状元,顺便成为大名鼎鼎的京城四少之首,令人闻风丧胆的地下审判官……成熟妩媚的御姐,娇小可爱的萝莉,肥美多汁的少妇……各种类型的美女为他疯狂。
水泡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