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三次。”
“和别的女人有发生过性关系吗?”
“没有。上两次只洗脚。”
“希望你老实交代,等会儿那女的认承和你有发生过性关系,你会加重罪行的。”
“有过。前两次那女孩儿也不知道名字。”
“你每次都是给一百五。以上都是事实,没有谎言。”
“没有。”
“你构成了长期嫖娼,是犯法行为,你想怎么处理?”
“我愿接受教育,求你们不要通知我的家人。”
“那你是愿意拘留还是愿意罚款?”
“我愿意交罚款。”
“你通知谁给你送钱来?”
“罚我多少?”
“根据你的供述,三次,共处罚款三千元。”
“我真没钱。”
“没钱会到窑子来吗?你找谁?我们联系他送钱。交钱就放人。”
“可这个时候也联系不到啊!”
“你今晚准备住哪里?”
“你帮联系芙蓉酒店304房,我有一朋友住那里,由他来帮我想办法。”警察走出询问室。
新民跟着警察进审讯室。有才低着头抽烟。
新民:“有才,是什么情况?”
警察:“他今晚嫖娼,被我们抓获。他说你是他村里的书记,是县人大代表,能让我们看看代表证吗?”
新民把代表证从衣袋拿出来递过去。警察看了看,说:“既然你是县人大代表,那你可以亲自看一下笔录。”警察把笔录递给新民。新民扫视之后问:“那你们准备怎样处理?”
警察:“孙有才说,愿意接受罚款。按规定,嫖娼一次,认罪态度好的,一次一千,三次交三千块钱。交完钱,现在就可以领人出去。”
新民:“既然你们知道我是县人大代表,我想咨询你们:今天去捉了几个人?那店主捉了没有?”
警察:“我们一共抓了七个人,其中三对男女,另一名是旁证人。店主没有。她没有实施嫖娼、卖淫。”
新民:“这样,我不干预你们办案。就孙有才,我求你们放宽点政策。他住农村,是我带他出来的。他喝了酒,属酒后不检点。就交一千块钱。”
警察:“不行。王代表,对这种人我们是不讲价钱的。他没钱就不会嫖娼。”
新民:“那我想问,既然是捉了三对,那店子老板肯定是有问题的,为什么不追究店主的责任?她不允许干这种业务,谁敢干?她也是收提成的吧。是不是她给你们交了保护费?”
警察:“这样,王代表,这些道理,你不是人大代表吗?你可以跟我们的局长说。局长说不罚款,我们一分不收也可以。”
新民:“这太晚了。打电话打扰领导休息,明天上午来处里。”
警察:“上午处理,那我们就要开拘留单了,否则没权利关人。”
有才:“王书记,我房间皮包中还有两千块钱,你帮我借一千,交三千算了。撞到他们的枪口上,算我背时倒霉。”
警察:“那行,王书记,我们开车过去,你帮他把两千块钱拿来交了,就算数。看你人大代表身份,少一千块钱。”
新民:“既然你们送我去,就干脆去那里结案,免得我又过来。”
警察:“那不行。我们还在审案呢。”
新民和司机开车出去。
办完事儿,有才跟着新民回到房间,躺在床上不作声。
新民:“洗洗睡吧。”
有才:“他妈的。这纯粹就是套笼子,那几个女的抓到派出所,调个背,就送她们回来了,就是整我们三个男人。”
“你不去,他能抓到你吗?你去了,不和女的在一起脱光衣服,他敢抓你吗?才哥,这要吸取教训了吧。”
“老子不服。这是他们和婊子一起挖的坑,把老子埋了。”
“算啦!睡觉,睡觉,两千块钱买了一个教训。”
“书记,这个事千万不可传出去。”
新民:“这点基本德性,我肯定有的。”
县政府人大代表接待室。新民站在门外,里面已经坐了两个人,在与县长说事儿。新民在走廊走来走去,又走到操场,转一会儿才转回来。从接待室出来了一个代表。新民被工作人员带进去。新民坐着听一名代表与县长汇报。人大主任坐在旁边做记录。还有办事人员也在做记录。
县长对新民点了点头。工作人员递一杯水给新民。县长给那名代表签字。代表拿着报告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