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十十传百,黯然销魂饭的名气慢慢打开,吸引了远道而来的食客,已然成为庙街除了撒尿牛丸之外的第二道招牌。
两人正在聊着的时候,阿庙的妈妈佩姐过来。
这并非是花钱就能办到的事情,也就是以方家俊如今在庙街的威望,才能说得这么轻描淡写。
“火鸡的朋友。”
不过那个时候火鸡还没有去整容,经常过来帮忙。
其中最狂热的粉丝就是仍然守着祖传坚记撒尿虾的鹅头,为此连他跟火鸡之间的宿怨都顾不上了,天天来光顾,就跟方家俊当初把九龙冰室当食堂似的。
每天晚上客满为患,所以百搭替工唐秋水最近常常在这里帮忙。
“搬大屋、住豪宅,那当然好了,我小的时候看电影里面,最羡慕的就是有钱人家可以住得宽敞了。”
“但是多去几次之后又觉得,这么大一间房子,其实家里才两个人,还不如养的狗多。”
不过话说回来,荣老头古板归古板,对独生爱女还是不错的,至少没有给她找一个后妈。
“伱看,妈妈就住在楼上,出门经常会遇到唐叔、佩姐这些看着我们长大的人,熟悉又亲切,会让人感到很安心。”
“小玲,你想不想搬出去?”
“小篆家里我去过几次,头两次很新鲜,觉得他们家真大真漂亮,里面可以养宠物,还带一个花园。”
他这么说不算大言不惭。
庙街是方家俊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落脚点,但他也不会一辈子都住在这里。
当然,他现在已经不叫这个名字,自称叫周小余。
“以前念书的时候,我有一段特别介意自己来自庙街,非常不希望被那些朋友知道,怕她们对我有看法。现在想想,反而是那些有偏见的朋友不值得交。”
方小玲像是想起了什么,凑过来神神秘秘地分享。
大了不敢说,“庙街首富”这个身份应该是货真价实的。
方小玲对于荣家大宅的感受可能是受到了荣小篆的影响。
在她的热情推销之下,街坊们纷纷给面子进行了尝试,结果惊讶万分。
街坊们都很贴心地不过问,火鸡的朋友嘛,说不定脸上也有什么残疾呢?
以前火鸡在庙街属于人人都怕的大煞星,自打跟方家俊合伙创业,大家都知道她是撒尿牛丸的小股东,财神爷嘛,所以人面广了很多。
方家俊之前的住所,就庙街而言已经属于条件顶好的了。
方家俊了然。
方家俊不着急住豪宅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其实他现在的身份还不够高,免不了要招惹是非。
方小玲这次没有推辞,高高兴兴地接受了,还跟方家俊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应该怎么重新利用。
不过没关系。
方家俊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品尝,不过方小玲是头一回,吃过之后也是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方家俊很随意地说:“都可以,如果你喜欢住在海边那我们就搬到海边,如果你喜欢山上,那我们就搬到山上。”
此前因为荣老头反对荣小篆跟阿庙的关系,他们父女之间比较紧张,所以荣小篆也不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