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李大福笑着指了指他,看了眼杨天瘦骨嶙峋的身子,丢了三文铜钱给他,道:“这是你李叔赏你的。”
“拿去买点好吃,别整天吃野草,哪一天吃死了都不知道。”
“那老乞丐,就是不知道从哪里摘了一朵紫色的野草,吃下去,好家伙,当场暴毙,舌头吐得老长!”
杨天手忙脚乱的接过,刚想还回去,却看见李大福坚定的眼色,心中感动不已,将这三文钱收进了怀里,笑道:“李叔,谢谢你,日后我当了大官一定会报答你!”
随后,杨天又打笑道:“李叔,这钱给了我,回去怎么和马婶交差?”
“一妇道人家,你李叔我还怕她?”李大福张口说着,但是那色厉内荏的模样,一眼便能看出,他是极为怕家中之妻。
“嘿嘿嘿。”
杨天没有说话,只是笑着,搞得李大福尴尬不已,恼羞成怒的挥手驱赶杨天,嘴里骂着:“去去去。”
“快去酒楼,你这臭小子。”
“知道了,李叔再见!”杨天挥挥手,朝着远方跑去。
李大福看着他的背影,摇头失笑,又轻声说了句臭小子,随后走回家中,推着推车出了家门。
他力气大,所以负责给酒楼运送食材,见杨天还未来到酒楼,就来叫叫他。
李大福是个好人,虽然长得很凶、满脸胡子,像个匪徒,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个好人。
不。
应该说他有侠气。
宁愿自己饿一顿,被家中妻子骂一次,也会对将要饿死的小乞丐慷慨解囊。
杨天刚来此,面对这个乱世迷茫无比之时,也是他冒着失去工作的风险,给酒楼掌柜推荐了他,让他做了个小二。
乱世之中朝夕不保,还能行善事之人,杨天打心底佩服,就是这类人,坚守住了最后的道德底线。
这个破烂的世界,总是有些好人缝缝补补。
以前没有能力,不敢说什么大话,现在踏入修行,杨天的那句报答,定会实现。
直到晚上,杨天拖着劳累一天的身子回到屋中,听着屋子后面传来的李大福婆娘的叫骂声,他微微一笑。
杨天手里拿着一个瓦罐,里面是他买的猪血。
提起瓦罐,捏着鼻子就大口大口灌进嘴里。
修炼所用血,必是生血,煮熟了,就失其内那抹生气,所以杨天才会强忍口中的腥燥和反胃之意,大口大口的吞吃着血液。
待到猪血全部进肚,他连忙盘腿坐下,按照饮血壮身法的修行路线将猪血血气化为自身血气。
不多时,他全身皮肤变得通红,朝外冒着蒸汽,好似煮熟的小龙虾一般。
这是因为血气在他体内流转,新陈代谢和血液流转速度加速,不断强大他的体魄。
腹中的猪血,被他练为一丝血源之力,融入自身血液之中。
杨天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确确实实的强大了一点,虽然不多,但是日积月累下,终会变成一拳打爆一面墙的超人!
望了眼阴柔寒冷的月亮,杨天躺回床上睡觉。
不一会便进入梦乡。
他确实是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