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周锦。
十八岁那年,我叛逆得与众不同,打耳洞,涂口红,穿着非主流的衣服,在女孩子最爱美的年纪,我像是一只不服管教的猫,在高三最关键的一年里,在学校以外的世界里东奔西走,到处流窜。
人人都说我是叛逆的女孩子,生性孤傲冷僻,没人敢惹我,却也没有人能走得近我的心里,更没什么人敢真心与我做朋友。
我每天都无所事事,听着教室里朗朗的读书声,在校园的走廊里溜达,吸引教导主任的目光,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翻墙逃出校园,去各种网红店打卡,吃各种美食。
闲来无事,我就喜欢给我的第一爱慕者沈闻俞发消息,但是他总是不搭理我,并且一次次把我给拉黑。
我好没办法,但是我知道,他也有了喜欢的人,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做季诗语。
季诗语嘛。
我见过她,长的文文静静,高高瘦瘦,眉眼间很漂亮,但是骨子里却总是透着一股隐形的自卑,还总是喜欢,用大大咧咧来掩饰自己。
某天,一个陌生的女孩,叫江雪,给我发来消息,说想让我绑架季诗语,借此来吓唬沈闻俞。
得了,这次我就知道我在全校同学的心目中是多么差劲的形象了!连绑票这种事情都能找上我,由此可见,我平日里给自己包装的“叛逆女”的形象该有多么深入人心了!
我苦恼之间,只好佯装同意,把季诗语约出来了。
但是我没想伤害她,我就是想看看,能让沈闻俞喜欢的女孩,是什么样的。
在地下室那么黑暗的地方,她还是能美的出尘,与我一身的地痞女流氓打扮完全不同。
我彻底被这个比我小了两岁的女孩征服了。
所以我选择跟沈闻俞一刀两断(尽管我跟他就没有开始过,但是出于我单方面的爱慕,我还是想仪式感地跟他彻底说拜拜,告诉他,我放弃你了)。
我等啊等,没等来沈闻俞,反倒把那个人等来了。
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男孩——陆子辰。
他出现的场景,像是周身披上了一层浅浅的光芒。
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被他折服了。
他长的很清澈,有种干净的肥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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