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子乔宛如饿死鬼附身一般,哼哧哼哧的没一会儿就干掉了一个猪蹄,看的叶墨两人目瞪口呆的。
“看起来子乔确实很爱吃炖猪蹄~”
叶墨看着狼吞虎咽的吕子乔,回道:“我觉得如果换一个人饿他一整天,他也会爱吃的!”
秦羽墨小声道:“可我怎么觉得他不像是一天没吃东西了,是一周没吃,居然骨头都嚼碎了!而且现在饭被子乔吃了,美嘉怎么办?”
“那个不重要,现在的问题是,美嘉在哪里?找不到人你就是有饭也没用啊!”
叶墨看着还在轩猪蹄的吕子乔,问道:“子乔,你对美嘉熟悉,你说她要是脚受伤了,会去哪里?”
“谁?”吕子乔踩了擦嘴,一脸迷惘的样子,似乎对陈美嘉这个名字不熟一样。
“陈美嘉啊,你有没耳背!”
“陈美嘉?这名字听着好耳熟啊!”
叶墨额头浮现几道黑线,都是男人,你在这装啥呢?
“不仅是耳熟吧,你要是见了,估计还会面熟呢!”叶墨调侃道。
“哦哦~我想起来了!”吕子乔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就是住我隔壁的那个泼妇是吧?她去哪了我怎么知道?不过我建议你到楼下酒吧看看,听说酒吧今晚有个派对。这个泼妇最爱热闹了,别说瘸了一条腿,就算瘫痪坐上了轮椅,她听到派对两个字都能站起来去参加!”
得到想要的答案,叶墨带着秦羽墨先去再买了一份炖猪蹄,紧跟着来到酒吧。
一进门就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脚上打着石膏的女孩,这人不是陈美嘉又是谁呢。
“子乔还真说对了,美嘉真的在酒吧?”秦羽墨大为震撼!
“正常,他俩就是一对欢喜冤家,明明都最爱的是对方却表现的最恨的是对方。”
秦羽墨叹了口气,这件事简直是路人皆知了,就连情商为0的陆展博都能看出来苗头,更别说他们了,不过之所以叫欢喜冤家就是因为他们俩的事,只能他们自己想通才可以。
“美嘉!”秦羽墨冲着吧台的陈美嘉挥了挥手。
那边陈美嘉不知道说了什么,人群渐渐散去,她则是拄着拐,蹦蹦跳跳的来到叶墨这边的休息区。
“羽墨姐,你们怎么来了!”
秦羽墨举起手上的外卖盒,微笑着说道:“当然是给你送吃的啊,本来以为你在家的,谁知道你居然来酒吧了,美嘉,医生不是嘱托要多休息的吗?”
陈美嘉立马乖巧的垂下脑袋,小声解释道:“羽墨姐,我其实脚好很多了,你看!”
说着松开拐杖,自己走了两步,虽然走路还有一些异样,但是能看得出来恢复的不错。
“就算不疼也不能乱走,伤筋动骨一百天,万一你要是落下后遗症,怎么办?”
“我错了,我不该出来的!”
叶墨连忙打圆场,说道:“好了好了,美嘉知道错了,亲爱的你就放心吧,美嘉你赶紧趁热吃吧,这是羽墨特意为你买的。”
陈美嘉立马仰起笑脸,问道:“给我买的什么吃的?好香啊~”
叶墨心道能不香嘛,吕子乔闻到都快成饿死鬼了!
“炖猪蹄?”(ˊ????? ? ?????ˋ)
陈美嘉激动的丢掉自己拄着的拐杖,抱着食盒问道:“羽墨,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的!我都好久没吃过了!呜呜呜~”
陈美嘉想到自己自从跟了吕子乔之后,每天过得日子都如履薄冰,甚至连小时候最喜欢的炖猪蹄都好几年没吃过了。尤其那个可恶的吕子乔,每次都拿自己吃了浪费来说事。
想到这,陈美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口,立马来了自信!
心中暗道:吕子乔,以前你可以说我吃这个浪费,现在老娘雄起了!可以心安理得的吃这道菜了!
叶墨看着捧着食盒的陈美嘉,一会哭一会笑的,时不时昂首挺胸的样子,有点担心的问道:“羽墨,我怎么感觉美嘉好像摔到脑子了?”
“我也有这种感觉,要不我们送她去医院再仔细检查检查?”
陈美嘉听到两人说话声,从自己回忆中醒来,问道:“什么检查?”
叶墨下意识回道:“消防检查!”
秦羽墨异口不同声的跟着说道:“卫生检查!”
“啊?”(O_o)??
“呃,是多部门联合检查,你知道的,最近天干物燥的要防火防盗嘛~”叶墨打了个哈哈,扯开了话题。
“哦~”陈美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我能帮上什么忙吗?今天正好小天给我放了几天假,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秦羽墨连忙拉着陈美嘉坐下,劝道:“不用了,现在你是伤员,你应该做的是好好休息。”
“没事不就打个石膏吗?不知道,刚才我在这边多受欢迎,我终于明白什么叫英雄的待遇了。你们看!!!”陈美嘉说着一个高抬腿,将自己的那条打了石膏的腿放在桌子上。
叶墨两人这才发现,石膏上面居然有很多人的签名!!!
“是什么情况?”
“嘿嘿,我就是把今天的故事,稍稍的艺术加工的一丢丢,讲给他们听,谁知道他们居然那么崇拜我,说我是什么超级英雄来着。”
她这一说,两人立马听懂了,搞半天是在酒吧说书来了,不过主角是她自己。
看刚才那些人的样子,还有陈美嘉脚腕石膏上的签名,想来效果很是不错。
“其实我一开始也不想的,可是做英雄的感觉太爽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钢铁侠砸锅卖铁也要当钢铁侠了。”
“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赢得人们的崇拜了!这就是他们崇拜我的证据!”陈美嘉指了指自己石膏上的签名,解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