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只是不想他因为我而受伤。
“那么,我们共同经历了这么多事,能有幸知晓你的名字吗?”
他说话的时候是那么的温柔,但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知道我的名字的。
“问别人的名字之前,不应该先做做自我介绍吗?”
说完这话,我有些紧张,因为这是大祭司告诉我的事情。
对面的人笑弯了眼。
“是我失礼了,我叫王硕,石页硕。”
我想效仿他的自我介绍方式,但又觉得名字拆开不好听,经过了一番冥思苦想,终于找到方式。
“你好,我叫霍比妮,呢咦妮。”
他似乎是没见到过我这种自我介绍的方式,顿了几秒后还微微下蹲半握住了我的手掌。
他的手可真温暖。
“那么,作为感谢,我能请你吃个饭吗?”
说实话,我在人类城市徘徊的这些时间,对于橱窗里的食物十分好奇,但每次都会收获一大堆异样的眼光,去了几次后便不再选择在店里吃饭。
“还是不...”
“吃烤鸭可以吗?”
他似是没听到我的话,直接让我选起了菜,我跟着他进到了店里,照例收获了一堆异样的眼光,他统统替我挡住了。
这感觉,很奇妙。
我在书中学习过人类世界的生存法则,因此与他相处起来并不别扭。
有了第一次相遇,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逐渐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他也不局限于只是带我到处吃吃吃。
我们一起爬上高山看日出,一起在夜晚的草地上抬头数天上的星星,一起在海边的沙滩上捡贝壳,一起做了很多事......
最开始遇到的那群人也都跟我道了歉,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年,离我该回去的日子过了很久很久,我的内心无比煎熬。
我舍不得现在的日子,但也不得不回到部落。
就在我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时,王硕突然对我表明了心意。
“妮妮,永远陪在我身边,好吗?”
这,这就是书里写的求婚吗?!
可是,求婚不是应该说嫁给我好吗?
没等我想清楚哪里不对劲,先前的那群人便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手里拿着花瓣对着我们洒下,嘴里还叫喊着。
“答应他!答应他!”
而王硕则像是变魔术一般手里出现一大把红得像血一样的玫瑰,浓烈的花香争先恐后地钻进我的鼻子。
就这样,在这种混乱的场景下,我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他。
在我答应他后,他对我的热情没有降下半点,而我也顺理成章的和她开始了合租。
说是合租,他却没有找我要过一次房租。
作为感谢,我便把小皮箱里的药剂给了他,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在我掏出药剂后第一次对我发了火。
“我对你好,不是看中你那些药剂,而是我真的想对你好!”
在那之后我们的日子照旧,只是我的心越发隐隐不安,但伴随着他的甜言蜜语,我也只好先把心咽回了肚子里。
直到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