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追凶

第264章 最后版本的故事(16)

扑倒鲁花山之后,她张口就咬。

一口咬在了鲁花山的肩膀上。

她根本没有用很大的力气。

但是鲁花山却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你这个贱货,你属狗的?”

鲁花山伸手大力一推,再次将纪蓉给推倒。

这一次,鲁花山没有给纪蓉机会。

他双腿一跨,直接坐在了纪蓉身上,然后伸手,朝着纪蓉左右开弓。

“臭女人,还敢咬我。”

“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是吗?”

“骚货一个,装什么纯?”

“你不也爽了吗?”

“再关几天,我让你跪着来求我,操你妈!”

每打一巴掌,鲁花山就骂一句。

纪蓉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

鲁花山是真骂,骂的那些话不堪入耳。

打也是真的打,不留余力那种。

纪蓉被他扇懵了。

她已经分不清楚鲁花山是真打还是演戏。

反正,她已经彻底没有反抗的力气了。

她觉得自己的两边脸,此时肯定已经高高肿起来了。

她甚至已经感觉不到她那两边脸了。

“he~tui~”

就在纪蓉感觉自己好像就快要死去的时候,鲁花山终于停下来了,他朝纪蓉身上吐了一口口水。

还听到鲁花山骂了一句,“贱货,找抽。”

纪蓉连抬头的力气也没有了,耳朵嗡嗡作响。

她觉得身上一轻,鲁花山从她身上起来了。

但是骂骂咧咧的声音犹在耳边。

纪蓉后悔了,她后悔的原因不是同意了鲁花山的意见。

而是刚刚打鲁花山的时候,她想着反正也是演戏,就没那么用力,心软了。

鲁花山是跟她说过,他不会跟她客气的。

但是她没想到,他是认真的。

男人!呵呵…

她不该心软的,拳头就应该照着他的要害部位打。

眼睛、鼻子、耳朵。

打到他变成黑眼圈,打到他鼻子流血,打到他耳聋。

咬他的时候,就应该咬一块肉下来。

但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纪蓉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了。

她只要躺在客厅里,在梁面双可视范围内,渐渐地绝望的死去就行了。

还有五天时间,五天,怎么挨过这五天啊。

鲁花山还在骂,骂的什么,纪蓉没听清。

她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身边,有四具尸体。

血水跟屎尿混在一起,还有开始慢慢散发出臭味的尸体。

她要躺在他们身边,躺最少五天的时间。

五天,他们的尸体已经腐烂了,蛆虫从他们的身体爬出来。

它们在客厅里爬来爬去。

纪蓉此时是客厅的一部分,当然会爬到她身上。

柔柔软软的、散发着恶臭的、从腐烂的肉里钻出来白白胖胖的蛆虫,在她身上爬来爬去。

蛆虫有洞就钻。

到时候,会不会钻进她的耳朵里,她的鼻孔里呢?

如果它们爬进去,她还不能动。

这些恶心的东西,不用说跟它们来个亲密接触了,光想着就觉得恶心,想吐。

而且她上厕所都没法上!

想到这,纪蓉再也控制不住,哭了起来。

她哭得越来越大声,哭得非常的大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末世觉醒,大佬们轻点宠
末世觉醒,大佬们轻点宠
一场意外,末世到来,展开了一个绝美少女和她的五个夫君的故事。我在禁忌之地望着远处的玫瑰,直到新世纪的到来,世界重塑,我将玫瑰拥入怀中,至死方休。——顾时宴阳光倾洒,少女容颜绝色,我坐在她的身旁就蓦然动了心,此后便是一辈子。——许松泽我的人生是为了国家和人民,后来遇见了她,变成了国家,人民,和她。——沈知行我出生便身处黑暗,偶然见了阳光,为此拼了命的想逃出深渊,恰好她伸出的手,成了我唯一的救命稻草。
一小只灵溪
我嫁的夫君不正经
我嫁的夫君不正经
小霸王谢沉砚横行霸道,傲慢无礼,幸亏老天长眼,派了一个克星来收拾他。谢沉砚娶亲后,惧内的名声传遍整个陈郡,跟他交好的朋友都笑话他,居然被一个柔弱的姑娘拿捏了。谢沉砚挺直腰杆,表情自豪:“我家夫人乖巧温顺,跟小绵羊似的,什么都听我的,家里的银子归我管,家里大小事也都是我做主,我指东她不敢往西。”好友怂恿:“那感情好啊,咱们去广云台,我听说广云台来了一位佳人,唱曲儿像百灵鸟一样动听。”谢沉砚理不直气也
泾川
狂浪,阎爷他非我不可
狂浪,阎爷他非我不可
「双洁+腹黑毒舌+先爱后宠」汤薇在爬上阎家高墙的时候被抓从此成为阎爷专属的女佣大使把柄在他手中,汤薇伏小作低哪知这狗贼一言不合就开大卡车。“你喜欢倒车~?”“我喜欢握着方向盘开,安全驾驶。”汤薇:我怕羞阎湛:我们去人多的地方汤薇:我恐高阎湛:我们去滨江最高的楼阎湛本以为她就是他无聊图新鲜的一个小宠物。哪知在亲眼见她绝望跳崖时,竟痛的当场咳血。“你那么恐高…你怎么敢,你怎么敢的?”多年以后再见她,他
花花黑眼圈
你他妈的看什么进来单挑啊
你他妈的看什么进来单挑啊
听说隔壁的华夏之地,神明禁行,哦,他可真仁慈,要是在我九州领土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统统打服!要问我九州领土多大……我想想,大概是这普天之下,皆是九州领土!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九州领域!日月之光,照耀之地,银银星光,触即之所,也都是我九州领地!总之,就一句话。我不喜欢你,可以动你。我看你不顺眼,可以扁你。你他妈的看什么,出来单挑啊!就是这么简单。
一杆墨笔
想当咸鱼的我,遇上想当天后的她
想当咸鱼的我,遇上想当天后的她
人间至味是清欢陈序穿越到平行时空的自己身上,靠当文抄公,赚到了一个小目标后。开了家小店,种了一阳台的花,没事做做菜,邀上三五好友小聚一下,顺便养只粘人的猫。起初陈序本以为,只是场帮朋友要签名的尴尬相遇,海与天不会再有交集。却没想到,还会再次遇见,那个笑起来,梨涡浅露,眉眼弯弯,立志要当天后的女孩后,陈序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写歌编曲,学吉他弹钢琴,重拾写作。茹氏情歌和助她走出困境。温馨励志的和让
拾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