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如此,让人家白欢喜一场,白忙一场。
人家老实体面,不跟你计较什么,收到的东西一分不少地退还了,你不仅不感激抱歉,还要吞人家好不容易凑出来的一点彩礼,更要诋毁人家的名声。
做人哪有这样的?老实又穷苦的人家就活该被人欺负,家里没有女主人的人家就活该被人吃死了还不能出声作哑巴吃黄连的苦?
这到底是什么道理?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道理?还是会哭会喊就有奶吃的道理?
陶向予第一个不服。
虽然那时候她只是个十一岁的小丫头,却是从小到大都被惯着的性子,字典里就没有忍气吞声这四个字!大哥陶家勇性子太憨了不指望他,陶向予就找她二哥,骨子里一样又犟又不服输还脑瓜子机灵的兄妹俩一合计,这事一不能忍二不能再让!
不为什么名声,哪怕就是为她家那一点寒酸的聘礼,都不能让!
实际上,那么一点寒酸的聘礼,对现在的陶家来说根本不是寒酸。
十二块钱、五斤大米五斤白面三斤红糖二斤芝麻油、十张工业票、一套金鸡报春的新碗具、一对绣双喜枕巾、六斤新棉、一个牡丹瓷盆、一对鸳鸯瓷缸、一对热水瓶。
这几乎已经把这些年存的所有能拿出来的家底都掏出来了,要是现在折现拿出来做生活费,还能让他们家宽裕点生活个大半年。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横的就怕不要命的。
一无所有的穷人都要活不下去,还要什么名声呢?他们家都摔到悬崖底下了,几乎支离破碎了,还有什么好怕的?要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嘛。
兄妹俩都很有行动力,计划周全,说干就干。
当年这件事最后是闹得挺大的,兄妹俩一个十一岁一个十四岁,看着又瘦又小,却又聪明又不要命,闹到生产队的领导甚至公社的领导都出面干涉了,就怕发生什么悲惨的人命案。
最终以那户缺德人家把吞下的陶家的聘礼全数归还并且公开还陶家人清白,额外赔偿陶家五块钱和两斤白面三斤大米十张粮票为结束。
双方讲和,承诺不互相记恨报复。
当然,不记仇不报复那是不可能的,没有啥约束的承诺那都是放屁。
好在两家不是一个村子的,住得也还挺远,再加上这件事后来闹得很大,结果又是他们输得一败涂地,可谓面子里子都丢光了。
自然就没有人向着他们说话,反而背着个骗婚欺负弱小的名声,再记仇再恨也不敢怎么样,很长一段时间都夹着尾巴灰溜溜的做人。
听说过了不久那家的女儿因为觉得实在太丢脸了,没脸在这片儿做人了,于是偷了他爹娘的棺材本,离家出走坐船出岛去了,说是要去尚城做生意。
这年头哪有什么私人的生意好做?反正投机倒把那是要进局子的。
反正死活不明,更不知道是真是假,只知道从那之后确实很多年都没有再回来了。
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干这种事,不管怎么样都是很遭人鄙夷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