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明显跟不太明显的区别的。
没有人会记得这些,更没有人会重视这些,包括女人自己。
就像餐桌上,哪怕猪肝有些人喜欢吃有些不喜欢,哪怕猪肝虽然不贵可向来不容易买的到。
可有几个人会在吃猪肝的时候记得这个东西补血,要留给家里的女人吃?
陶向予想,就算真有人记得这回事,大概也是不会说出口的。为什么呢?因为好像无足轻重,因为说出口总显得有些矫情。
这跟他们中国人日常的表达内心的感情一样,是不会表达的,是永远羞于启齿的。
这在一点上,陶向予得承认,她阿爸确实还是稍稍领先的,这大概多少得益于王葵。
“好啊,那就我跟大嫂吃了。”陶向予难得没跟他作对。
哪怕其实就补血来说,这一点猪肝根本无济于事,大概一毫升的血都补不到。
况且这猪肝还不太新鲜,吃下去都不知道好处多一点还是坏处多一点呢。
但她领情,领了这个情。
不过看到对面陶新军怔了一下,随即亮起来的眼睛的和笑容,陶向予就觉得哪怕这盘猪肝有毒,她今晚都愿意吃下去的。
她阿爸沧桑浑浊的眼睛,好像在昏黄的电灯下,重新变得乌黑起来了。
陶新军马上伸筷子,主动给陶向予挟了一筷子焗猪肝。
快三年了,这是继陶向予结婚一家人吃那顿喜宴的时候,陶新军哆嗦且沉默着给女儿挟了一筷子菜,直到今日。
当时那主动伸的那一筷子,几乎让他用尽了大半辈子的勇气和力气。
今日,一个平平无奇的傍晚,女儿朝他走了九十九步,他才发现,原来迈出这一步,并不是那么难。也不需要再用上全身的力气。
他一直疼爱的宝贝女儿,就像他给的名字一样,一直都不吝惜给出别人爱与勇气。
从来都只是他懦弱和逃避。
“谢谢。”陶向予在灯光下笑得温柔,十分自然地挟起陶新军放进来的那一筷子猪肝扒进口中,“好吃啊。大嫂,你也吃啊。”
虽然还是没有开口喊他一声阿爸,可陶新军已经足够满足。
所谓相逢一笑泯恩仇。
陶新军从前在书上读到过许多回,却好似第一次深刻认识了这个句子。
哪怕用在这里并不是那么贴切,他们是亲父女,是亲人,那些过往是有一些很难说得清楚的东西,既不是恩,更没有仇。
且他们此刻不是什么久别重逢,如果真要说久别重逢,那可能是两颗失散已久的默契心灵,又再度回归相逢了。
可看到女儿笑容的这一刻,他脑子里就是冒出这个句子。
并且觉得莫名的再贴切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