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民国,他是小哥初恋

第140章 安贫乐道

张麒灵想了想:“酸菜包子。”

蒋峥嵘很爽快:“好,哥把今天的酸菜包子收市,都给你吃。”

张麒灵又道:“小笼包。”

蒋峥嵘:“好办,咱出去端一锅。”

张麒灵眼里透着笑意:“……开个饭店。”

蒋峥嵘也笑:“成啊,开个大的,超越和平,比肩华懋。”

吹牛当然可以往离谱了吹,但是当他们搜尽了屋子里所有抽屉、钱包、匣子后,只找到很少一些零钱。

时值秋季,夜幕缓缓降临,暗蓝色的天空中繁星低垂。

蒋峥嵘和张麒灵坐在街边的小摊上吃宵夜。

他们点了一碗肉沫馄饨,要了两只勺子分着吃。

热乎乎的汤食在寒凉的秋夜冒着蒸汽,蒋峥嵘用瓷白的汤勺舀起一颗,和张麒灵的勺儿一碰:“干杯!”

缺钱的日子是不好过的,但那个时代大多数人都处于艰难的穷困之中,棚户区遍地是饱一餐饿一餐的饥民。

他们还能凑些钱,吃得起一碗馄饨,而卖馄饨的摊主却只能在这样冷的夜里,带着几个小孩子守摊到天明。

回去的路上,有乞儿围着他们讨救济,两个人已经身无分文,张麒灵便把旧外套脱下,给了他们,虽然旧些,多少可以典当几个铜子儿。

蒋峥嵘的风衣大很多,他们就一起披着件宽大黑色的风衣,穿过狭窄灌风的巷弄,一起走路回家。

即便经济如此紧张的日子,两个人却过得还算适应,当时社会动荡,以他们的学识和才华,要发些横财并不难,可张麒灵却从没想过再去碰任何下九流的行当。

他想彻底告别那段并不光彩的过往,可是乱世之中的命运,又岂能是他做的了主?!

蒋峥嵘的新闻采集工作需要经常在户外,秋意渐深,沪东竟然下了连绵几日的雨,城市周边的村庄庄稼惨遭打击。

蒋峥嵘去实地记录考察时,又遇上一场冰雹,蒋峥嵘带着其他一些记者一起帮农民抢收,下田时被石头划伤了脚和腿部多处地方,因为抢收时间紧张,几天疏忽没管,回来时已经化脓严重。

医院检查结果很不理想,双腿的很多地方需要动手术清创,而且需要用进口药抑制感染面炎症,否则很容易加重。

而治疗费用很昂贵,当时的社会情况是,穷人但凡病倒了,哪怕不是绝症,也几乎只能等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快穿之拯救小白
快穿之拯救小白
前世被渣男贱女害死,每天默念“你们等我哦,等我拯救完小白们,重生弄死你们”。作为21世纪大好青年,白菲菲是讲究科学为主的,但是脑子里的“系统”时刻提醒她“积分,积分,不想要积分啦?”恶毒女配白轻烟为了拯救自己的人生躺平了,抱着打不过就加入的心态,和女主成了好朋友。日常:“来,姐妹,我们去看看清风楼的小哥哥们吧”,就喜欢男主那看不上她又不能打她的样子。霸道总裁谁爱舔谁舔,白富美日子不香?但是....
是赵小赵啊
报告穆少,你家小祖宗野翻天了
报告穆少,你家小祖宗野翻天了
又野又飒小祖宗x玩世不恭太子爷双洁!架空!不喜欢就点X!姜宿,F洲小祖宗,明艳恣意野到飞起,从小招猫逗狗,撩遍F洲各大世家继承人,成为各大世家又爱又恨的存在。穆怀璟,帝都太子爷,玩世不恭,散漫恣意,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初见,姜宿回国,一袭红裙浪到飞起,一首引爆全场高潮,尖叫声震翻屋顶。视线昏暗的二楼,穆怀璟慵懒的窝在沙发里,长腿交叠,衬衫领口微敞,黑眸漫不经心的抬起,望着在舞池中肆意撩拨众人的
多duo
穿书七零: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穿书七零: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一朝车祸醒来,苏晓穿到了一本书里出场不到三分钟的炮灰。开局即结束?苏晓sayno!没想到跟随她一起穿来的玉佩里面竟然有个空间,开局只有一灵泉?没事,空间持续升级中!大龄单身狗苏某在书世界开空间种田,拾起老本行发家,和救命恩人越走越近,为报救命之恩决定以身相许,啥,恩人也是炮灰?没事,负负得正,相信炮灰也能闯出一片天,其实就是单身狗贪图美色。苏晓战战兢兢,怎料运气却是意外的好,今天捡一只野鸡,明天捡
兰风起
渣前夫跪下行大礼,咬牙拜见皇婶
渣前夫跪下行大礼,咬牙拜见皇婶
前世的蒋曦虽贵为宰相之女,却活成一场笑话。成亲当天,她和庶妹同时嫁入三皇子府,那成为她这辈子永远也摘不掉的屈辱。往后经年,她在三皇子的甜言蜜语中沉沦迷失自我,尽心尽力得帮他筹划获得帝位。三皇子登基数月,她的父亲以贪污受贿的罪名屈辱而死,她的...
鹿笙依
穿书废柴逆袭:炮灰队友带我躺赢
穿书废柴逆袭:炮灰队友带我躺赢
余笙是个智商有限、空有美貌的演艺圈十八线糊咖,意外穿进一本重生女主复仇虐渣,宫斗宅斗含量严重超标的剧本里,成了男主念念不忘的早死白月光。原主景余笙是南安侯府嫡出大小姐,家庭和睦,备受宠爱,然而是个恋爱脑,为报所谓的“救命之恩”,竟然自降身价,甘愿给男主做妾,最终沦为后宅争斗的牺牲品,还拉着全家给她陪葬。值得庆幸的是:余笙来得及时,正好撞上原主命运的转折点——“英雄救美,以身相许”。悲催的是:她被刺
拾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