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跟队长说的,其实都只说对了一部分。”杨羽依露出了一抹意味深远的微笑,“事实上,我之所以长篇论述这些东西,不完全是为了达到整个推理逻辑的完整性,并对这第一个假设给予否定的合理性,而是因为这些东西,跟我后面要说的一个最终推论之间,有着极其重要的反推关联性存在。”
“喔?”江邦彦顿时露出一脸感兴趣的表情,“那继续吧。”
“好的。”杨羽依点了点头,说道:“那么,在将凶手是为了洗劫钱财而入室杀人的这个可能性,彻底否决掉之后,另一个最有可能的犯案动机,就极为明显了——
那就是,凶手是为了杀人灭口、并寻找与湮灭某种会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所以才闯入黄儒彬的住处,杀死这屋里的两名死者,并且将所有能翻的地方全部找遍,而且为了避免自己留下任何可供警方追查的线索,所以不仅没有取走任何值钱的财物,甚至连凶器都是直接从这屋里拿取的,并在行凶之后直接将凶器留在了现场。
“是的,从厨房刀架上缺少的刀具来推断,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掉在黄儒彬尸体旁的那一把水果刀,以及遗留在主卧室床铺上、那一把用来将王惠馨分尸的菜刀,都是从原本放在厨房刀架上所取来的刀子。
在这两把凶器上,肯定只采集得到黄儒彬与王惠馨的指纹,而且在那些被翻得一团乱的地方,也绝对采集不到除了这两人之外的新指纹,甚至在这个屋里面,恐怕也找不到那位『入室杀人的凶手』,所不小心遗留下来的相关线索。”
“嗯。”江邦彦点头说道:“若凶手是有计划地预谋杀人,那么肯定会特别注意,不让自己在屋里留下任何线索的。尤其,若凶手本身还是与屋主熟识的人,就算不小心在屋里掉落一两根头发,也无法被认定他就是这起入室杀人案的凶手。”
“是的。”杨羽依点头说道。
“不过……”
江邦彦正迟疑着想要说出其中的疑点,杨羽依已跟着接口说道:“不过,假设凶手是为了杀人灭口、并且带走或湮灭某种会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为何在杀死王惠馨后还要将她分尸呢?
这一点实在很令人匪夷所思,分尸这工作一点也不轻松,费时又费力,尤其还选在床铺上,这个做起来麻烦又加倍费劲的地点上,若只是单纯地想杀人灭口,根本没必要做到如此地步……
“所以,光就这一点来讲,凶手为何要将王惠馨杀害后分尸的可能性有三种:
一、凶手本身对王惠馨怀有极深的恨意;
二、凶手本身就是一个对将女性分尸这件事,有着极度渴望与冲动的心理变态;三、这是一起与王惠馨有关的情杀案。
“以上这三种可能性,都可以跟『杀人灭口、寻找或湮灭某项证据』这一个犯罪动机,合并在一起共同执行,同时,又能够将它分离出来,单独作为第三种凶手犯案动机的推测:
凶手主要的目的,就是杀人并且将王惠馨分尸,之所以将屋里翻得一团乱,目的是为了用来模糊并且误导警方的侦办方向,也就是故布疑阵。”
“嗯。”江彦邦认同说道:“这第三种犯案动机的可能性是有的,不过,我个人并不觉得这个推论的可能性有多高。当然,只要是可能的犯案动机,我们都不能放过,我会派人针对王惠馨的人际关系进行深入调查,寻找可能符合上述条件的犯案嫌疑人。”
“我倒是觉得不用。”杨羽依却是扬起了一脸自信的笑容,说道:“因为我已经大致推理出,这起双尸命案的真正犯人是谁了。”
“喔?”江邦彦感到有些意外且极感兴趣地问道:“是不是跟河边分尸案有关的犯人之一?”
他说:“从我们目前所掌握到的线索,以及你之前的分析来看,若黄儒彬真是河边分尸案的犯人之一,抑或是没参与但却是河边分尸案的知情者,且手上握有某种相关的犯罪证据,那么,被其他涉案犯人悄悄入室后杀人灭口,并且企图从屋里找到并湮灭某种会对自己不利的犯案证据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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