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也不能怪我呀,当初我刚来唐人街四大帮会就盯上我了。
他们是地头蛇,那我能怎么办?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臣服于他们,要么征服他们。
我选择了后者,而且我还成功了,那么我自然会接受他们所有的产业。”
方国强无所谓的摊了摊手。
“不只是这个吧,一般人不知道,但是唐人街的几个高层还是很清楚的。
你的那个媳妇儿费莉西蒂.斯摩格,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掌上明珠。
不得了呀,不得了,罗斯柴尔德家族可以说是全球金融第1家族,这个世界上大部分银行他们都有股份,或多或少。
我说呢,当初你让我把钱存进花旗银行,还说让我提你的名字。
花旗银行罗斯柴尔德拥有30%的股份,这不就是你岳父家自己的产业嘛。
别说,提你的名字还挺好使的。”
如果说掌控唐人街,已经可以让娄振华对方国强刮目相看。
但是成为了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女婿,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他是经商的,而且是祖上就经商的,一直以来也算是挺有钱。
像他这样的家族,子孙结婚,那可不是简简单单随便找一个就行了,要讲究门当户对。
比如说他老婆,以前家里也是阔绰过的。
谭家私房菜,就是他们家的。
那可是八大楼一个级别的,生意好的时候也是日进斗金。
而他结婚的那一会儿可还没有办这个钢铁厂。
那个时候娄家的财富和谭家几乎不相上下。
而现在方国强成为了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女婿,他可不相信光光凭借着唐人街这点东西能被罗斯柴尔德家族看上眼。
在方国强隐藏的秘密之下,肯定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他的分析其实已经无限接近于事实了。
只是他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会让罗斯柴尔德家族看上眼。
“这事儿也不是我故意隐瞒,只是说出来有点骇人听闻了,就算我当初这么说,娄叔你也不能信啊。”
“这倒是真的,如果你当初说你娶了罗斯柴尔德的掌上明珠,那么我大概率会以为你得了失心疯。”
娄振华点了点头。
“对了,差点忘了正事儿,娄叔,这几天想必你已经把轧钢厂那边的事情了解的差不多了,明天起你就可以走马上任了,这个厂里面大部分都是唐人街的人。
那些外国佬也有,不过放心,大部分人都能给你当翻译。
还有你明天去厂里之前,先去一趟万氏太极武馆,找到一个叫做万宗华的。
他是万会长的儿子,同时也是我的徒弟。
他会给你派几个好手当保镖。
这里毕竟是异国他乡,而轧钢厂又不在唐人街范围之内,所以安全方面还是要有保证。”
刚才被娄振华打了个岔,他差点忘了正事。
“你想的很周全,没问题。
不过我想带着我的儿子一起去,应该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我还求之不得呢。
晓明弟弟,在经商和管理方面非常有天赋,这个我是一早就知道的。
无论是他愿意过去管理,还是愿意过去实习,我都非常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