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霖感受到了一抹惊慌,就在他想起身离开这里冷静一下的时候,十一却突然抬头,“我知道。”
“什么?”
十一想了想,又用手势比划了一下,“谢谢你,但这是我的选择。”
“你的选择?”
十一想了想,才继续动作,“你觉得首领是坏人吗?”
季霖笑了,“他还能是好人吗?他要是好人,世界上就没坏人了吧?也只有你这样的傻妞才会觉得白栩好,还有那个奇奇怪怪的家伙,你喜欢他什么?”
他是有些奇怪,又或者是男人天生的胜负欲,这丫头看见自己就躲,怎么喜欢这么一个古里古怪的家伙。
男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真是愚蠢又自大的物种。
谁知十一接下去的话,却让季霖愣在原地,许久都没办法回过神。
她说,“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具体在哪,长什么样我都已经忘记了,我只知道那里很贫穷,我每天都吃不饱饭,女孩子在那里很苦,一直到十三岁,无论她是否愿意都会被人抢去结婚。”
“我四岁那年,我就发现我的记忆力很好,但我也只记得那一些,其他的,我也记不住了,我只记得我的名字是十一,没有任何原因,因为我是家里第十一个孩子,因为贫穷,我被自己亲生父亲卖了,被卖掉的女孩,会经历什么,所有人都知道,甚至有可能会被送到缅甸那种可怕的地方,像牲口一样被人玩弄致死,可他们还是把我卖了,没有一丝犹豫。”
“或许在别人看来,他们很可怕,可对我来说,他们是救赎,是我生命中的光,在这个世界的角落,有你无法想象的恶,阴暗,绝望,所以你也不要把我想地太好,因为如果是首领想要做的事,无论是什么样的事,无论对方是什么人,我也会努力去做,尽我的一切,甚至用我的生命来报答他,哪怕对首领来说,将我带回来,和捡回来一只小猫,一只小狗没有任何区别,我也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