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倾城

第三十三章 昌盛瓷窑

“这……”不可能吧,沈承耀想这样说,但心里都有点相信晓儿的话了:“我明天去问问大哥。”

“无论是与不是咱们也得去找找那家人。”刘氏现在又觉得有希望了。

“不能问大伯父。”景睿直觉不能问大伯父,问了妹妹可能更加找不到了,这是经历过上次的事件得出的经验。

晓儿给了景睿一个赞赏的眼神,如果事情真的是她猜测的那样,那么冒然提起多年前发生的事,就是打草惊蛇。

“爹,你悄悄打探一下他们家在哪里,咱们私下去看看妹妹是否在,等确定妹妹是在那里再从详计议。”

“对,孩子他爹,不能问。问了,事情是真的,那打草惊蛇就糟了;若没有这回事,那冤枉了大伯就更不好。”

“对,咱们得拿到证据,不能随意行事,在未有证据之前,所有结论都只是猜测。”

“好吧,我明天去镇上打探下。”

“我明天想去镇上买酒坛子。”

“行,那爹明天带你去瓷街,你在那里买,买完了也在那里等我,我去找人打探一下。”镇上晓儿去过很多次了,镇上的道路都熟悉,而且离连溪村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秋收时她也独自都去过,所以沈承耀还是很放心的。

“好。”晓儿点头应下,她想起黎哲伟说明天要来家里吃饭,于是又对两兄弟说:“哥,灏儿明天你们去河里捞点鱼,黎公子可能要来家里吃饭,我一会儿做点鱼饵出来。”

两兄弟都应下了,明天他们都想去找子轩哥玩,到时候一起上山打猎一起下河捞鱼。

第二日,沈承耀带上晓儿就往镇上去了,镇上有一条街专门卖瓷器的街叫瓷街,在整个县都挺有名气的,但晓儿觉得她现在所处的地方不是jx不是景德镇,她猜测应该是现代js地区,但她也不敢肯定,原主的记忆对外面的世界知道得实在太少了,或者说几乎没有。

瓷街顾名思义就是整条街两面的铺子都是卖瓷或瓦类制品的,这里的店铺建筑古色古香,充满浓厚的文化气息,每家店卖的东西品质不一,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都可以在这里买到适合自己的东西,总之就是总类多,品种齐全,花样百出,可以零售,可以批发,所以小有名气。

中国自古瓷器便在世界享誉盛名,晓儿坐在牛车上用心地欣赏两边店铺的古董,真心觉得古人的智慧无穷,看看摆在显眼地方的镇店之宝,简直美轮美奂,让人忍不住想抱回家收藏,这放在现代都是无价之宝!看到这么多精美艺术品,弄得她心里也在考虑等以后有银子了开个瓷窑作坊,她作为一个千年后的人,从图片到实物见过的瓷制品简直枚不胜举,如果不开瓷窑作坊她都觉得浪费,美好的东西应该让更多人都能欣赏到,也应该遗传下去。

沈承耀将牛车停在一间名叫昌盛瓷窑的铺子面前,这铺子在街头,但因为他们是从街尾过来的,所以算是将整条瓷街都走过了。

昌盛瓷窑在这条街算是数一数二的店铺,沈承耀刚停下牛车,就有伙计从里面出来:“客官是来买东西的?”

“我们想买些酒坛子,姚掌柜在吗?”沈承耀将晓儿抱下牛车。

“在的,我帮客官将牛车拉到后院,客官进铺里慢慢挑挑。”

“不用,我马上就得走了,我女儿挑就好。”沈承耀带着晓儿进了店铺。

“好的,客官请进。”

姚掌柜见走进来的是沈承耀立马热情的迎来上来:“承耀老弟,可算盼到你来看看老兄了。”

伙计见掌柜对沈承耀这么热情,不禁诧异,看这客官的衣着打扮又不像掌柜平日交往的人。

晓儿也同样好奇自家老爹和这位掌柜的故事。一般来说当得这么大一家店铺的掌柜,必然有点来头,而他不计身份对沈承耀称老弟,那就表示两人关系很好,但晓儿没有从原主中找到这号人物。

沈承耀抱拳行了个礼:“姚大哥,小女想买些酒坛子,我就带她过来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万界我为峰
万界我为峰
万界作舟筏,诸天做舞台;雄杰并起,大世林立;海以天作岸,万界我为峰。……书友交流群,548283563。
吃瓜也快乐
玫瑰伯爵的日常生活
玫瑰伯爵的日常生活
这是一个在异界开着高达带着机械化部队打架的故事。德里克,你上次给我的拿破仑炮用着不错,再给我来100门——某大国女王。德里克,听说你又发明了一种叫RPG的武器,给我弄几个玩玩呗——某隐姓埋名的公主佣兵。唉~~~那些都是我做的手办,怎么能拿来打架呢
红烧牛肉盖饭
逆天凰妃:神帝,放肆宠
逆天凰妃:神帝,放肆宠
她,21世纪王牌特工,美貌无双,实力一流。她,归云大陆洛家一备受欺凌的呆瓜傻女。当她灵魂归位,不再痴傻,无上风华绽放。当她凰凌九霄,翻云覆雨,众生景仰。他,一代神帝,高傲霸道,睥睨天下,却唯独把她捧在心尖--放肆宠。(宠文,双洁!)新文已发!《穿成炮灰每日都高能》
妖风阵阵
终极大魔神
终极大魔神
两世记忆的融合,成就终极大魔神不朽传奇,他不属于任何一道,独自成魔,却将诸天万道踩在脚下,天魔霸体不死不灭,戮神魔功凶残无比,胯下真龙魔兽,手中玄魔神斩,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向天一吼破苍穹,问地一指战无休,有朝一日龙得水,怒斩天河断水流。晓威新书《太武战神》已经火热发布,兄弟们在网站搜索书名即可。
晓威
绽灵记
绽灵记
八荒之上本有万族,万族之中又以魔族为尊。魔尊暴虐,万族苦不堪言。直到一日,不周山上,十二金仙为人族开辟大道,击退魔尊后飞升而去。人族崛起,兴盛万代。而后,魔尊携魔族大军归来。人魔两族鏖战千年,伏尸亿万。…………一日,一朵形态怪异的紫色小花开在了不周山下……————写在前面这本书的世界观是我一拍脑袋写出来的,虽然会用到一些其他体系的名词,但是既不洪荒也不修仙,主角会变人并且大多数时候用人形态活动,单
超音速挖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