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别订
别定别定…
实在是赶不上了,所以用废稿来糊弄一下全勤,明天改。
李少岩想的倒是很好,等滑完雪的时候,他就一个人赶紧回去了。
周晓晓还有些不知所措,今天她玩的确实开心,在红衣姐姐临走的时候,周晓晓对着李少岩说道:
“那个,你明天还来玩吗?”
李少岩不能张口,所以只是点了点头,围巾下面的嘴不自觉的微微上扬。
01
在大学里,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叫做林辰。
他是一位富二代,家里有很多钱,从出生起就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不过因为自身比较低调,所以在同班人之中并没有什么知名度,甚至连名字都没几个人记得。
那天晚上放假回来,我走路时候脚踝扭伤了,刚好碰到林辰。
他是个非常善良温柔的男孩子,看到我受伤后主动提出要送我去医院。
我也不矫情,答应了他的要求。
他扶着我坐上了他的车,然后带着我直奔最近的医院而去。
在医院里包扎完毕后,又把我送回宿舍楼下,还帮我拿回了被我落在宿舍里的书和笔记本。
这让我对他更加感激,想跟他交朋友。
可是,当他接了一通电话就离开了宿舍楼,说是公司临时安排他参加一项重要活动,需要他马上赶过去。
我只能失望地目送他远去,然后独自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往宿舍楼上爬。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交集,然后我们在大学期间就没什么交集了。
2
大学毕业一年之后,我们举办了同学会,我又遇见了林辰。
当时我心里很紧张,毕竟他已经成功变成了我梦寐以求的高富帅。
我特意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打扮自己,希望能引起他注意。
但是他似乎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异样,依旧是对谁都笑呵呵的模样,让人感觉十分亲切随和。
我心里有些遗憾,却仍然热情地向他敬酒:“林辰,你真厉害,毕业才两三年的工夫就开了自己的公司!”
他谦虚道:“哪里哪里,只是运气好罢了。”
“哎呀,你别太谦虚啦!我听说现在做企业可难咯,你居然一年就赚了这么多钱,简直是神童呢!”旁边一位女生夸赞道。
我们简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永远都是风轻云淡的微笑,我则是一脸崇拜与爱慕。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灼热的眼神,朝我眨眨眼睛:“怎么,我有什么奇怪吗?”
“没……没有啊!”我急忙否定。
“哦,那你干嘛用那种眼光看我?”他继续追问。
“额……”我顿时语塞,支吾半天也解释不清楚。
我只能装作喝醉,头晕脑胀地趴在桌上,装死。
这次的同学会,算是我们的第二次交集。
3
第三次遇到林辰,是在我的婚礼上,我的新郎官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但是我们很幸福。
林辰现在已经成为我高不可攀的存在了,但是我总能够偶尔偷瞄他一眼,即便只是看一眼,我也满足了。
林辰今天也来参加我的婚礼,我们俩还互相打招呼了,他冲我微笑,说:“恭喜。”
我红着脸,傻愣愣地说了声谢谢。
然后,就是我们的婚宴了。
结束之后,我找机会问他:“林辰,你有女朋友了吗?”
“暂时还没有。”他如实告诉我。
“那要我帮你介绍一个吗?”我开玩笑似的说道。
林辰摇了摇头,表示拒绝:“谢谢,我还没想好。”
在这之后,每年的同学聚会,林辰也没有来过,我们仿佛被世界隔绝了。
但是每天在新闻上我还是能看到他的消息。
4
“妈妈,你为什么看着电视上的叔叔傻笑啊?”四岁大的女儿萌萌哒哒的问我。
我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你在看电视上的叔叔吗?妈妈你是不是喜欢他?”她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我。
“……”我摸了摸她的脑袋,无奈地笑笑,“嗯,是啊,他长得很帅。”
她立刻抱住我的手臂撒娇,“妈妈,你快嫁给叔叔吧,叔叔长得真的好帅,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帅哦!”
“你懂什么呀,小丫头。”我揉了揉她的脑袋。
“妈妈,你不信吗?我跟爸爸长得也很像,可是爸爸就比电视上的叔叔差一点哦。”她撅起嘴巴抗议道。
“好吧,既然你坚持的话,那就等你再长大一点再谈论这件事情。”我叹口气,无奈地说。
“真的吗?”她高兴地跳起来,“妈妈万岁!”
然后又跑回房间拿了几个红色的气球,一溜烟地跑出去,说要给我吹彩虹泡泡。
5
我第四次遇见林辰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头子,而且还瘸了条腿。
我惊讶地看着他,问他:“林先生,您怎么了?”
“没什么,前段时间出了车祸。”他笑着说。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那您还能走吗?”
“可以。”他笑眯眯地说。
“您要去哪里吗?我可以让我女儿顺路载您一程。”我关心地问。
他摆摆手:“谢谢,不用了,我要去墓园看望我的妻子!”
于是我们就匆匆离开了,没想到,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我的葬礼上。
这一次,是在我的墓碑前。
我的骨灰盒放在墓前,周围站着许多的人,他们都哭得泣不成声,我看到了林辰,他拄着拐杖,一步步走了过来。
“节哀顺变。”
夏云英没想到她只是尝试一下,竟然还成功了。
随即,她得逞一笑,但很快被她掩饰了下去,“敢问公子大名?”
李千夜淡淡的说道:“叫我穆公子就好!”
夏云英也自我介绍道:“本公子姓唐,名英俊,爱好就是结交朋友,在江湖上多一个朋友就少一个敌人…”
在两人的交谈声中,夏云英带着李千夜他们来到了烟火城最大的酒楼。
李千夜离得好远就看见了这座酒楼。
不得不说,修仙界的生产力就是不一样。
这酒楼虽然古色古香,但盖了至少得有30层高。
夏云英表情有些自豪的介绍道:“这酒楼可是无极商会建立的,是烟火城最高的建筑物,也是最有名的地方。”
李千夜离近看了一眼高耸的酒楼,他不禁想起前世的高楼大厦。
夏云英又继续介绍着,“此楼名为烟火楼,在烟火城有一个说法,不到烟火楼,不为富贵家,在这里消费已经成了一个身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