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弃女妖孽丞相赖上门乔薇姬冥修

【280】勇夺第一,望舒的挑战(一更)

武试的射箭与骑术的两项成绩很快统计出来了。

望舒:射箭第三,骑术第一。

景云:射箭第三,骑术第二。

鎏哥儿:射箭第三,骑术第二,与景云并列。

匈奴小王子:射箭第一,骑术第四。

蔺家小公子:射箭第二,骑术第五。

乌善:……

费连:……

各考生:……

两项成绩一综合,武试排名第一的是望舒,第二是景云、鎏哥儿、匈奴小王子,蔺家小公子暂居第五。

这就是武试比文试残酷的地方了,文试可以有许多个满分,武试却只有一个第一。

武试的第一历年来都是匈奴考生的囊中物,匈奴小王子知道自己的文化课比不上中原人,但只要拿下武试的一甲,还是很有机会拿下总排名的第一的,然而现在,他最胸有成竹的第一没有了。

乌善从旁劝道:“小王子,你不要担心,虽然你没有拿下武试的第一,但我乌善向你保证,你的文试成绩肯定不输给任何中原人。”

匈奴小王子皱眉道:“你就这么自信?”

乌善拍着胸脯道:“我每一题都做了,而且我无比确信自己做的是对的,试卷上有几道翻译题,中原人不会做,但是我会,所以小王子,你的文试成绩一定高居榜首,接下来你只用在选试中再拿下一个一甲,你就是当之无愧的小状元了。”

匈奴小王子对汉话吃得还不是很透,但小状元是个什么意思他还是懂的,听说中原每一届科考,举国上下数万考生,第一名的那个才能叫做状元,所以在他心里,状元已经与第一死死地划上了等号。

他要做状元。

……

武试完毕,到了午饭的时辰,午饭由书院提供。

草场上摆着文试时用过的小长桌,众人找到自己的位子,席地而坐。

食堂的侍从拎来了伙食,看到伙食的一霎,考生们不禁黑了脸,说好的最厉害的书院呢,怎么中饭就给吃这个啊?

两个白花花的馒头、一小碗白粥、一小碟咸菜便是一位考生全部的口粮。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大梁,读书人的地位是十分尊贵的,夫子们的薪资待遇也是十分可观的,能供得起这么多优秀夫子的南山学院,学费自是高得常人无法想象。

所以,能坐在这里的考生大多都是富贵人家的子弟,几时吃过这种寒酸的东西?

众人纷纷嫌弃地皱起了眉头。

蔺小公子自然也很是嫌弃了,但很快,他便心机地拿起了筷子,书院不会无缘无故给他们喂猪食(在蔺少爷眼里,这些就等同猪食了),一定是在考验他们是否勤俭吃苦。

蔺小公子想多了,今天食堂原本是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的,但听说一个小姑娘把马给举起来了,厨子们丢下锅铲便往湖边赶,结果赶到湖边时,小姑娘已经跑完了,回到食堂时,锅里的菜又烧焦了,于是只得熬了几大锅白粥,做了几大锅馒头。

望舒与景云不挑食,而且凭心而论,书院的咸菜与馒头做得挺好吃的,馒头甜甜的,咸菜香香的,还有一丝爽口的辣味,二人将馒头从侧面掰开,将咸菜夹在里面,一口咬下去,甜中带咸,咸中带辣,再配上一口白粥里的米汤,味道好极了!

兄妹俩吃得大快朵颐,鎏哥儿却是没动。

“你怎么不吃?”景云问。

鎏哥儿撇着小嘴儿道:“我要吃红烧肉和鸭子。”

景云道:“晚上就有的吃了。”

鎏哥儿看了一眼盘子里的咸菜与馒头,还是不肯动筷子。

景云从随身携带的小袋子里取出一盒点心,掰成小块放进白粥里:“现在是甜的了,你尝尝。”

鎏哥儿吸了一口,确实是甜的,十分愉快地把一碗白粥吃完了。

之后,景云又哄着他吃了小半个馒头,景云自己饭量也不大,半个馒头,一碗白粥,肚子便饱饱的了,剩下的馒头全都进了望舒的肚子。

下午是选试,选试的地点在武试的东草场,那边离教学区较远,却湖光山色,景色优美。

东草场上,侍从们已经划分好了选试的区域,选试采取自愿原则,考好了能加分,考差了或者不考,也都不扣分,但倘若只自己不扣分,别人却在得分,结果还是对自己十分不利,所以大家还是全都来到了这里。

选试的考试项目就有些多了,最常见的如琴棋书画,值得一提的是,选试并不限制参加的项目,若是愿意,每个都可以自由地参加一遍,每一个项目都会有专业的夫子当场进行评定,选试结束后,以最高的一项成绩作为本次选试的最终成绩。

譬如一个人考了琴棋书画,前三项都只得了三丁,画画却得了二甲,那么他选试的成绩就是二甲,如果这个人四项都拿了一甲,总成绩也还是一甲,并不能叠加平摊在文试与武试上。

蔺小公子决定把所有的非体力项目全都考一遍,他要拿下无数个一甲,好一雪前耻!

景云选了书法,由于三小只已经成功地引起了夫子们的注意,所有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都有夫子们好奇地打量着,甚至景云在练字时,一个夫子就站在了他的身边,全程看他写完,忍不住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景云写完,将书法递交给测评夫子后便去找鎏哥儿了。

鎏哥儿选的是下棋,姬尚青酷爱下棋,鎏哥儿很小的时候便被姬尚青抱着下棋了,只是这棋艺嘛……就有那么点儿差强人意了。

匈奴小王子是不擅长这些中原的技艺的,他最擅长骑射,其次是摔跤,他在匈奴的大草原上便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小摔跤手,他的二王兄,草原上的雄鹰也时常夸赞他是单于最厉害的孩子。

所以这一次,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摔跤。

他的仆从乌善因不擅长武术,选择了胡琴,而身强体壮的费连则选择了举鼎。

费连是匈奴草原上的大力士,别看他才十一岁,但他已经拥有一个成年壮汉的力量,他跳上了石台,与他一起上台是一名中原的考生,这名考生比费连还要大上一岁,身材不如费连强壮,但他自幼习武,已练出了一身内力,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会输给费连。

最小的铜鼎是五十斤。

中原的考生直接越过前三个,双手举起了一个一百斤的铜鼎。

围观的考生齐齐哇了一声。

费连不屑,走到一个一百五十斤的铜鼎前,双手按在铜鼎上,大喝一声,用力地举了起来!

围观的考生们惊到了。

中原的考生放下铜鼎,咬咬牙,走向了一百八十斤的,他催动内力,试了三次,成功地铜鼎举了起来!

对于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而言,能举起这么重的铜鼎,已经是个奇迹了。

这次你没辙了吧!

中原的考生以为自己赢定了,哪知这时,费连却轻松地举起了一个两百二十斤的铜鼎,中原考生瞬间傻眼了。

费连扬起了双臂,鄙视地看向台上的考生,像看着一群无力的小绵羊,他拍着自己的胸脯,用匈奴话叫嚣着什么,猖狂到了极点。

测评夫子不喜这个嚣张的匈奴考生,可是他也没有办法,人家的实力摆在这里,就是有嚣张的资本,他淡淡地说道:“还有挑战的吗?”

若是没有,那么这个成绩,足够给这个讨厌的家伙一个一甲了。

就在夫子即将盖上印鉴时,一个肉呼呼的小团子爬上了台子,台子太高了,她撂着小胖腿儿,哎哟哎哟地爬了好几次。

------题外话------

关于更新晚的问题我要说一下,最近更新实在太多了,每天都一万字以上,脑细胞也是需要休息的,每次写完一章,整个脑子都是空的,好几个小时才能缓过劲来。

等后面更新的字数少了,更新时间应该就能早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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