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搭建附件的这家人之所以会被判刑,判决书的给出的答案是寻衅滋事罪。”
“为何是寻衅滋事罪呢,法院上的判决书写的是,这家人搭建浮桥之后,私自向来往过路之人收取过路费,车辆收费的价格从5-10元不等,满载大卡车要是想要从桥上通过,那么每次的过路费都需要上百元。”
“大家知道,咱们普通老百姓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是没有资格向他人收取过路费的,所以说这家人触犯了法律好像也并不为过。”
“寻衅滋事罪大致分为四个方面:随意殴打刑,追逐拦截,强拿硬要,起哄闹事。”
“我想当地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这家人收取过路费的行为,大概属于强拿硬要类型的寻衅滋事。”
“判决书中说明,这家人通过排班的方式,一天24小时值守在桥上,向过往的车辆收取过路费,所以,这一大家人才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刑法,不过都适用了缓刑。”
林河说完,轻轻吐出一口气,说实话,他也是觉得给这家人定上罪名有些过了,还好法院适用的是缓刑,起码这家人不至于因为搭建了一座浮桥,就全部被送进去了。
看来,当初判决此案的法官还是手下留情了。
“三哥,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多多少少可以理解法官的判决思路了。”
彪形大汉继续道,“不过我听说,这家人当初建桥的时候,完全是出于好心,给周围邻居带来方便,也并没有说不给钱就不让过桥的行为。”
“而且他们家祖上都是以摆渡为业,对建桥方便邻里有着某种情结,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重要的是,私自搭建的浮桥早在五六年前就被拆除了,直到现在当地政府也没有在周围建起一座新桥来,这给河对岸的村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很显然,彪形大汉对建桥这家人被判刑的遭遇是充满同情的。
林河抠了抠鼻子,轻吐一口气道,“这位同志,你说的这些内容,差不多是跟法院的判决书是相悖的,我刚才之所以会给出那样的解释,都是基于法院判决书上概述的情况。”
“如果事情真相跟你所说的一样,那么这家人被判刑那就太无辜了,如你所说,首先强拿硬要这个行为就不存在,所以,这家人根本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他们完全可以上诉,请求当地法院撤销这个一审判决。”
“好吧,接下来,咱们抛开收费这一行为不谈,因为这家人的收费行为是否属于强拿硬要,还是纯粹的随意给,这点双方都是各执一词。”
“接下来咱们就把建桥这件事情单独拎出来谈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65条之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建设桥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经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可由主管部门强行拆除,所需拆除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或者十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呢,当地主管部门即便是认为这座浮桥是私自搭建的,并且是违法的,但也只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而并不牵涉到刑事责任。”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民众私自建桥,后续也可以补办手续,并非是一律强制拆除。”
“依我个人的看法,说到底,造成这起事件的真正原因,还是当地主管部门不作为,如果当地主管部门能够在桥面上搭建一座桥梁,方便了大家的出行,就不会有村民私自建桥的行为,更别说是村民有给钱也要通过这座桥梁的行为。”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私建桥梁拆除至今,已经有六年时间,而当地主管部门,并未在周围重新建造一座桥梁,这一切给周围的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难怪河两岸的村民有这么大的怨言。”
“说实话,抛开收费这一情节不谈,我个人对私自建桥这家人的遭遇还是挺同情的。”
唉,就因为私自建了一座桥,事后想要收回成本,一家十几口人就被判刑了,这事儿搁哪个朝代看都是有些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