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咱们继续下一个故事,话说张三呢,这个人特别喜欢占小便宜,尤其是喜欢蹭ETC。”
“在去年一年的时间里,张三累计蹭后车ETC56次,合计逃费金额4000多元。”
“那么问题来了,张三在高速路上逃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是成立诈骗罪好呢,还是成立盗窃罪好呢,或者干脆就是无罪?”
这个问题是有些难度的,林河估计直播间里的人有一半都会答错。
毕竟三个答案,无论怎么看,都差不多符合故事中张三行为的罪名。
果然,林河话音刚落,直播间很快就出现了第一条错误的评论。
“应该是诈骗罪吧,张三蹭后车ETC的行为,应该是诈骗了收费站的过路费。”
“张三是诈骗收费站的过路费嘛,诈骗的应该是后车的过路费吧,毕竟张三过路费的钱是后车出的吧。”
“兄弟,一看你就没开车上过高速,通常遇到这种情况,只要下车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他们也是会放行的,毕竟一辆车你不能收人家两次过路费吧。”
“我觉得应该是盗窃罪吧,虽然张三逃避的是收费站的过路费,但反过来看,受到损失的还是收费站,这件事情应该看做是张三盗窃收费站的过路费。”
“盗窃应该是发生在悄无声息的情况下吧,张三这是明闯收费站,我觉得应该成立抢劫罪。”
“对啊,主播的答案里怎么没有抢劫罪啊?”
“错,不应该是抢劫罪,抢劫罪是指压制自然人的反抗后,强行取得公私财物,张三蹭ETC的行为并没有压制某位自然人的反抗,这最多也就是抢夺罪,趁人不注意,抢夺后车绑定ETC银行卡里的钱。”
就这样,直播间的网友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不一会,又为故事中张三的行为演化出两条罪名,分别是抢劫罪和抢夺罪。
林河也不得不赔付网友的脑洞,果然,直播间里的粉丝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真是太爱这个直播间了。
“呵呵。”林河轻笑一声说道,“大家能够各抒己见,这个过程是蛮好的。”
“我细数了一下,刚才直播间网友为张三罗列的罪名有两个,分别是抢劫罪和抢夺罪,再加上我说的两个罪名诈骗罪和盗窃罪,以及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张三无罪。”
“关于上面的几个说法,咱们大家就先用排除法来测试一下问题的争取答案。”
“首先是诈骗罪,这个肯定是不成立的,咱们首先看一下法定的诈骗罪流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通过以上流程得知,想要成立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诈骗对象必须要是自然人,而张三蹭后车ETC的行为,欺骗的是收费站的机器,让机器误以为张三已经缴费而抬杆,所以张三的这个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
“听懂的掌声鼓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