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等,你们没发现,主播今天的直播标题更魔性嘛?”
“不愧是法外狂徒,这法律故事讲的,就跟老母猪带胸罩一样……一套又一套的。”
直播间内,五千多人齐齐刷屏,滚屏的速度是很恐怖的。
也多亏林河上学时候刻苦练习几年手速,才能勉强看到这么几条消息。
林河冲着手机屏幕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很高兴今天能够和大家见面,也非常感谢大家对张三故事的肯定。”
“好了,话不多说,咱们今天直接上故事。”
“李四张三跟小美三人是同村的,这天呢,李四闲来无事去村口的小河边转悠。”
“走着走着呢,耳边似乎听到有人在呼救,李四不敢大意,连忙向着声音来源赶去。”
“走近一看,哦豁,发现呼救的人正是同村的小美。”
“而此刻,小美身上,还压着禽兽不如的张三。”
“李四就冲张三道,你怎么能干这种事情呢,小美是我们的朋友,你赶紧放开她,不然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张三咧嘴一笑:李四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喜欢小美很久了,今天咱们兄弟一起上,大不了让你先来就是了。”
“李四也是惊讶的说道:真的可以吗,我也可以加入吗?”
“张三说,那当然,好兄弟,有福同享嘛。”
“李四说,那好吧,这可是你要求我这么干的,旋即对着张三就是一个生扑,把张三给枪尖了,同时一边压制张三的反抗,一边冲小美道,你快跑。”
“事后,小美报警,警察将张三和李四同时抓获。”
“那么问题来了,请问李四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还是强制猥亵?”
“张三又构成了刑法中的哪一项罪名?”
“小美逃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林河讲完故事,一连串抛出了三个问题。
三个问题一出,直播间内五千多人瞬间安静了不少。
大家都没想到,林河的故事会是这样的,而且还要用法律去定义三人的罪行。
这……真踏马的难。
我们就是来直播间凑个热闹,主播该不会以为我们都是法学院的学生吧。
经历了片刻的沉默后,直播间终于有人试着说道,“我觉得李四的行为应该是见义勇为,毕竟他从歹徒张三的手中解救了小美。”
“要知道,当时张三正在枪尖小美,无论是从事态的紧迫性,危害性,还是严重性,李四的做法都是没毛病的。”
“对对对,李四无罪,相反,当地还应该给他颁发一个‘好市民’奖。”
“对,而且李四动手之前,还认真询问过张三的意见,张三也明确表示同意了李四的加入,这能叫有罪?”
“我记得法律中有一个定义叫做‘紧急避险’,不知道李四的行为是否适用于这个法律定义。”
“对对对,刑法中还有这么一条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就算李四的行为不是紧急避险,那也算是正当防卫吧。”
“对,支持李四无罪论!”
看到这些留言,林河呵呵一笑,好家伙,连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用出来了。
好吧,我承认你们这些网友是懂法律知识的,但是不多。
随着这些人开头,越来越多的水友加入‘李四无罪论’的说法中来。
片刻后,直播间的竟然开始刷屏起来。
“支持李四无罪论!”
“支持李四无罪论!”
“支持李四无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