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影美颜

第105章 吕氏春秋·察今

赏析:

本文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第八篇,是全书中十分着名的一篇论说文,主要体现了先秦法家的历史进化观。

全文论点鲜明突出,而论述则是一步一步地展开。文章的中心论点是“因时变法”,这一中心论点是通过从反面论证“先王之法不可法”而得到证明的。换句话说,“察今而变法”的论点是通过批驳“泥古而守法”而得到证明的。

为什么“先王之法不可法”呢?作者依次陈述了三点理由:第一,先王之法历代有损益,已非原样;第二,对先王之法解说不一,所谓“言异而典殊”,已无法遵循;第三,“时不与法俱至”,先王之法已经过时。作者特别强调第三点,并从中进而提出弃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的正面论点,最后得出“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的结论,从而阐明了“因时变法”的思想。这种思想闪耀着朴素唯物主义的光辉,今天对我们仍然有所启发。

文章在论证过程中有破有立,边破边立,破立结合。由于辩驳入理,所以立论也就显得坚强有力。“先王之成法不可法”,这是破;“法其所以为法”,这是立。“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这几句意思是说,以己推人,以今推古,可知“先王之所以为法”是根据当时的人的各种欲求,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而不是根据更为远古的前代先王的成法。今天制订法令也就没有必要对古法亦步亦趋,而应根据当今的社会状况与人的欲求来制订新法。

在先秦时代,孔孟儒家主张法先王,倡导儒法合流的荀子主张法后王,法家韩非主张尊今王。本文主要反映了法家的思想,体现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建立大一统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朝气蓬勃的精神。但作者认为只有“贤主”才能“因时变法”,而“众庶”则是“不敢议法”的,反映了轻视人民群众的观点,则是不可取的。

为了说明中心论点,文章还穿插写了荆人袭宋、刻舟求剑、引婴投江三个寓言故事。三个故事均能紧扣论题,但又各有侧重。荆人袭宋与刻舟求剑的故事都是说时间已经推移,情况有了变化,但仍然泥古不变,必然遭致失败;引婴投江则是说客观的对象已有了变化,而主观的方面仍然固执地保守着陈旧的眼光,必与客观事物格格不入。故事中何以反复提到“荆”“楚”呢?这是因为战国末年楚国国君大多昏庸无能,国内政治混乱,因而流传下许多“政治笑话”,常被人们引为笑柄。

文章不仅有对论题的精辟论证,而且有对哲理的生动阐发。“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都具有思辨色彩,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他一些警句,如“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等,既形象又精警,都能发人深省。

全文语句工整,语气明快,围绕中心反复申说,有论有断,有说理,有比方,更有寓言故事的穿插,使文章显得气势充沛,摇曳多姿,活泼有致,读来无枯燥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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