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叶思牧去送菜,叶之南就起来。
到了城里,严之烈带着叶之南到了茶楼。
顺着路刚好在一小拐弯处,凸显出来。
进门右边是柜台,楼下三张桌子,柜台旁边是楼梯。
上面四间包房,都糟蹋了,每间面积都很宽,都能装修出六间包房来。
站在窗子边都能看见斜对面的飞福酒楼。
叶之南又下楼,才那么点面积一千二百两,比三百亩黑土地还贵。
严叔不可能眼瞎。
楼梯后面果然还有门,“东家,全在这后面贵。”
严之烈打开后门,至少有八分地宽度,在城里还有这么一块空地,难得。
“严叔,全在这空地上了?”
严之烈点点头,“可建房,可做菜地,还可做前面店铺的包房或者后厨。”
“嗯,好好设计一下。”
“严叔,你问了这地属于前面房主的吗?”
“东家,问了,也在府衙核实过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别到时候扯皮。
看了整体,叶之南就有了大概的思路,打算回去琢磨一下。
和严叔打了声招呼,就出去了。
上次严叔买的笔墨纸砚自己也不会用,那毛笔都能当拖把,拖桌子,洗砚台。
叶之南打算去书斋里看看有没有细的,能把下面固定住的。
看着书斋里琳琅满目的各式各样的笔墨纸砚,叶之南一脸嫌弃。
没啥好纸,还那么贵,都是自己看起来认为的粗纸,标价就是五两,赶上一车菜,砚台更贵,有标价几千两,得卖一年的大白菜还不一定够。
叶之南看一眼就憋嘴,还是现代的铅笔好用,还便宜,五毛一支。
拿了一支特细的,叶之南拿着左看右瞧,这到底硬不硬?
“那笔不好写,太细太硬了!”
说自己吗?叶之南抬头。
一病恹恹的公子,旁边跟着一侍卫。
熟人,在镇上给自己买包子的大哥,叶之南第一次见带刀的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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