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不孕炮灰连生三娃

第279章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早上她跟沈阔一起把沈行止送去托儿所之后,就跟他一块回学校了。

走到半路,便看到陆锦棠一边啃着包子一边朝他们招手。

“霜儿,你回来啦!”陆锦棠一走近,便问:“教授现在怎么样了?”

“才刚开始,没那么快可以看得出效果。”林霜说。

“也是,这治疗贵在支持。”陆锦棠点了点头,说:“你明天有空不?我姐今天过来,等她安顿好,明天一起吃个饭?”

陆锦棠知道沈阔非常小气,就算有陆锦娴在,他也不会乐意自己跟林霜一块吃饭,所以只能把他也请了,“你有空吗?有空就一起去。”

“我去干嘛?我跟你们又不熟。”

“那你就别去吧。”

“还是去吧,路上危险,我得保护霜儿。”

“……”

陆锦娴这次是作为教师骨干来省城学习的,为期一个月。时间紧迫,她到达省城的第二天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学习。

学习都集中安排在白天,她只能晚上抽出时间。

所以,饭就约在了晚上,地点在省城的第一家西餐厅。

陆锦娴和陆锦棠兄妹俩是见过世面的,以前无论是陆国涛还是他们方小敏,都带他们吃过西餐。

所以,他们对西餐并不陌生。

至于林霜,她上辈子这个时候的确没吃过西餐,更别提用那些刀刀叉叉了。不过重来一世,这些东西她都会了。

其实上辈子沈阔第一次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出了不少洋相,可他一点都不觉得丢人,还耐心地教她用刀叉。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有教他用刀叉的这一天。

“你左手拿叉叉住牛扒,右手拿刀把肉切成小块,然后就可以吃了。”林霜一步步慢慢演示给沈阔看。

沈阔看完之后,也跟着做了一遍。

不得不说,相对于上辈子笨手笨脚的林霜,他可谓是一学就会。

几次下来,动作已经非常娴熟了,就是他不习惯这种餐具。

“媳妇,你说我能不能用筷子吃呀?”沈阔小声地问林霜。

“当然可以,只要你想。”林霜笑着说。

“我想。”

“好,我让人拿筷子过来。”林霜说着,就把服务员叫了过来,“麻烦你给咱们来两双筷子。”

“好的,请稍等。”或许是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服务员已经波澜不惊了。

等服务员一转身,沈阔就问:“你怎么要两双?”

“咱们一人一双。”

“你不是很会用刀叉吗?”

“是会用,但我想陪你一起用筷子。”

沈阔一听,嘴角忍不住上扬,他媳妇果然是最爱他的。

坐在对面的陆锦娴强行被喂了一碗狗粮,忍不住吐槽道:“你俩真是完美地演绎了什么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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