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姜胜无奈地看着赵对方,拿着迷彩服在自己面前比比画画的样子,说道:“我穿哪一身都可以,咱们速战速决呗。”
“那可不行!”
赵雪卉一本正经道:“小弟你长得这么帅,怎么着也得选上一身合适的!”
她手里拿着的,正是当下十分流行的迷彩服。
这是迷彩服在男生之间特别受欢迎,有人把它当成外装,也有人把它当成舞蹈服。
尤其是当下流行霹雳舞,男生为了追求时尚,吸引女生的注意,也为了扮潮,都会搭配着一副眼镜,穿上白色的球鞋。
这样的穿着搭配,被人引领为时尚和个性。
这些穿着在这个年代非常流行,可是在前世见多了,款式潮流的姜胜,自然满脸写着拒绝。
最终,他强烈要求按照自己的喜好,选了一套白色上衣,萝卜裤,才算了事。
但就在三人买好衣服,准备离开时,
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这小姑娘长得不错啊。”
姜胜皱了皱眉,转身看去。
说话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看起来大概四十岁左右。
在这个年代,当街调戏一个姑娘,那可是会被路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两个姐姐也皱眉转身。
当看到眼前那人之后,赵雪卉嘴角一抽,声音带着几分不情愿,但还是和对方打了声招呼。
“孙台长。”
台长?
听到这个称呼,姜胜挑眉。
能让风风火火的二姐,忍下火爆脾气,还被称为台长,可见这人身份不简单。
“哎呀,原来是广播站的小赵啊,”被称为孙台长的男人,这才像刚认出赵雪卉一样,脸上露出笑容来:“我说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他那张肥肉堆满的脸把眼睛都快要挤没了,看起来有几分油腻。
“孙台长是来买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