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刚才,池砚的注意力一直在墨痕的身上,一眼都未曾停留在自己身上过,这让陶越感觉心里非常不舒服。
当一道眼神在自己身上停留久了,自己就会产生一种习惯,你开始你不会发觉,可突然间,那道眼神消失,你就会发现,你会特别不习惯,这种时候,你才惊觉,原来被迫改掉一种习惯,是非常痛苦的事。
人往往不会选择让自己痛苦的事,那就不让那种习惯消失,陶越就带着这种心理。
可是,当一个习惯来自于自身,那是很容易就找回的,若是一个习惯来自于他人,那再想找回来,必是难如登天。
他也并非猛然醒悟,发现自己有多喜欢池砚,他只是,不愿意让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落入他人之手。
池砚他们可不管他们到底再想什么,他们此时正找到了几位幸存者,偏偏,这幸存者当中,有一个池砚虽然没见过但异常熟悉的人,孟泽。
池砚本以为这人不会再出现了,可是,他没想到这人还是出现了。
这个孟泽,见到墨痕的第一眼,那眼珠子,就跟长墨痕身上了似的,池砚看着非常不喜,默默护紧了墨痕。
墨痕自然也发现了孟泽的眼神,不悦地看着对方,同时也为池砚因为自己吃醋而感到高兴,这证明池砚在乎自己,可爱一个人,又怎会忍心让对方吃醋呢?
墨痕几乎是立刻就握住了池砚的手,然后再池砚的手背上印下一吻:“老婆辛苦了。”
池砚先是一愣,紧接着露出灿烂的笑容:“不辛苦。”
孟泽见到这一幕,牙都快咬碎了。
他一见到墨痕,就被这个男人迷住了,他天生喜好男人,末世之前,也不乏优秀的男人追他,可他一个都不喜欢,都不是他的菜。
可是,他见到了墨痕,他的心就告诉他,就是他,就是他,他就是你一直要找的男人。
这么强大的男人理应是属于他的,谁都不能跟他抢,除了他,谁都配不上这个男人。
毕竟,他可是富家少爷,在末世之前,他们家可是富甲一方的大家族。
可是他忘记了,这里是末世,能不能活命还是个问题,谁还在乎你末世之前是什么身份。
“那个,墨大哥,我好害怕,那些丧尸,见人就咬,我,我能不能,能不能跟在,你的身边啊!”孟泽眼带希冀地看着墨痕,非常想让墨痕将自己带在自己身边。
“丧尸该咬还得咬,待在谁身边都不好使。你只要安分一点,别作妖,我们就能安全回基地,若是你敢做什么小动作,那就别怪我将你扔进丧尸群里喂丧尸!”墨痕对于这个孟泽,没有一丝好感。
“墨大哥!”孟泽没想到墨痕这么绝情。
“叫什么都不好使,我的话放在这里,若是想活命,就按照我的话做,若是不想活了,那你随时离开。”墨痕不想跟孟泽有什么纠缠,在他眼里,只有池砚,才是特殊的。
孟泽不甘心,但也无可奈何,现在,他不能得罪墨痕,否则自己就连活下去都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