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好不容易存了钱和自家男人通过试管生了个儿子,平常恨不得放在手里捧着,就算他要天上的星星她和她男人也会毫不犹豫的搬着梯子去给他摘。
程梅加快脚步,绕过了巷子口,只要再走两三分钟就能到家见到白白胖胖的心肝宝贝了。
正准备拐弯的时候,程梅目光被一抹白色吸引住了。
白色的动物将自己团成了一团缩在了树叶中,被风冻得瑟瑟发抖。
毛茸茸的皮毛看起来格外的顺滑柔软。
看着看着程梅不由自主的走上前,伸出手摸了摸莫元的毛发,只摸了一下就爱不释手。
手下的皮毛格外的软,就像新生没有多久的小动物一样,温软中带着细细密密的滑,程梅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四周,单手提着莫元的后脖颈往怀里一塞就走。
成色这么好的动物,绝不可能是野生的,说不定是哪家养的,自己跑了出来,得赶紧带回家,每天给一口饭吃,长大了还能杀了剥了皮当个围脖。
这么肥的大兔子,肉肯定也好吃。
女人喜滋滋的抱着莫元走了。
没过多久,两个小孩带着一个青年人走了过来。
急急忙忙拉着青年人走在前面的小男孩首先挣脱了他的手跑了过去。
“咦,没有了!”
另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子也上前瞅了瞅。
“舅舅,她刚刚还在这儿的。”
青年顺着小孩蹲了下来,树叶堆积在一起,中间还有个小小的坑,看起来好像是有动物在这儿睡过,而且还是小型的动物。
“会不会它自己走了”
小男孩疑惑地挠了挠脑袋。
“不应该啊,我来看的时候,她抖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洛西站起了身子,一手一个拉着两个孩子。
“说不定它被人抱走了。”
白霜叹了口气,嘴角撇了下来。
“我还想养她的呢,早知道我发现的时候就应该先抱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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