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名叫万司锦,名字很好听,就是放在一个从小生活在破旧山村的老农身上有些子违和。
毕竟周围的小伙伴都叫什么…大树、二山、三虎、四壮、五牛、六顺、某老七……
而他,是被万家人在山脚捡到的,当时还不过是个月余的奶娃娃,哭声微弱。
万家人捡他回去也不是因为心地善良,见不得一条生命就此埋没。
而是在古代家中多一个儿子能带来的一系列好处。
就比如…万司锦从三岁起就能帮家里照看新出生的弟妹,五岁起就能跟着在田间劳作、收拾家务,十岁起已经能顶半个劳动力了。
等到了16岁成丁,官府征收徭役,他就是第一人选。
一直长到20岁,原主总共服了5次徭役,次次没落。
后面还是因为连年征战,没得徭役可服,他才没再去的。
若说他一辈子还有幸运的事…也就是20岁那年在后山捡到一个腿受伤的姑娘,当时那姑娘瘦的两颊凹陷,身边还躺着一个呼吸微弱的老头。
他们是逃难来到的靠山村附近,因为颠沛流离,两人几乎饿死。
原主好心将老头背回家中,被原主的娘骂了个半死,当时整个村子都能听见万家媳妇的咆哮。
老头最终还是没挺过去,咽气前把那个瘸腿姑娘托付给了原主。
原主便有了媳妇。
因为没钱医治,宋小花的腿彻底瘸了,平时只能做些家中活计,时常被婆婆刁难谩骂。
孩子一个一个的生,身体也渐渐垮了下来,在嫁给原主的第14个年头撒手人寰。
从那以后,原主就过上了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好日子。
青丝变白发,攒了一脸都褶子,终于把七个儿子三个女儿给养长大。
给大儿子、二儿子娶了妻,三个女儿出了嫁。
原主的心血熬干、身体也不行了,竟是一病不起。
可怎知一向老实听话的大儿子却提出了分家。
其实万家没什么可分的,就几间土坯茅屋,再就是4亩薄田,再无其它。
原主夜里担心的睡不着,隔壁屋的对话清晰的钻进了他的耳朵。
那一刻,他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也好,就不用难受的煎熬。
“孩儿他娘你放心就是,我跟老二都商定好了,我们只是假意分家,等把老家伙送走了,咱们的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
毕竟分家不划算,徭役、兵役丁税,他们谁都不是傻子。
接下来的几天,万大强几乎没来看过老爹,只每天让三岁不到的豆子来给司锦送一碗稀粥。
那能照出人影的粥,除了解渴便再无一点用处。
万司锦躺在床上,闻着窗户缝飘进来的饭菜香,老泪纵横。
回想一辈子委屈自己养大这么一群白眼狼…
他心里恨呐!
渐渐的,他已经完全不能下地,瘫在床上不能动弹。
万大强万二强私底下研究,“分家没气着爹,要不咱说卖地吧?”
总归就一个目的,要把原主活活气死。
至于剩下几个儿子,更是一分也指望不上,甚至在他病倒的三个月里,只见了几人一回,还是最初村里老吴头来给他看诊的那天。
自从知道亲爹好不了了,万三强、四强、五强、六强、小强就跑的无影无踪。
原主也不想继续活着了,索性开始不吃不喝。
胃里火烧火燎的难捱总比心里的难捱要好受许多。
终于,在不吃不喝第四天,不甘的咽下最后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