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路人不炮灰

年代文知青14

其余人哈哈大笑,这种吃法他们还真有点吃不习惯。

这大脑门儿是野葱的根部,白白胖胖的仿佛一个椭圆形!

这滋味儿再配上这大酱,倒也挺下饭,这里的饭可不是指白米饭,而是高粱米做的饭。

“这味道还不错,明天再多挖点?”王芳芳尝了一口,这大脑门味道有点儿冲,只是吃习惯后,倒也不错。

在这冰凉的地方,这大脑门儿算得上是她吃的绿色菜吧!

他们下乡没多久,分到的粮食也是高粱米居多。

这个地方的三大作物是高粱、小米、小麦,其中高粱的产量又是这三个作物中最高的。

所以知青分到的粮食里高粱米也最多的。

高粱根系发达,秸秆高大,既耐旱又抗涝,还特别适应盐碱地,除了具备适应性强、产量高的特点,高粱还有很多用处。

用去了高粱籽的箭秆能做刷锅刷子,做笤帚;高粱秆能搭豆角架,夹篱笆,还能用于菜窖保暖和建造屋顶。

农谚说:\u0027\u0027洼地种高的,有吃有烧的\u0027\u0027。

这种产量高,又最便宜的粮食自然是这个时候主流的饭。

当然,高粱米的缺点也是有的,高粱籽特别是麸皮含有单宁,有涩味不好吃。

40年代后逐渐普及了机器碾米,去掉了更多的麸皮,高粱米的口感才有所改善,可适口性还是不太好,属于粗粮。

知青获得的粮食里粗粮最多,至于细粮那是没有多少的!

本来刚刚下乡就没有多少公分,这些粮食都是借大队的。

这种情况下有粗粮吃就不错了,怎么好意思再嫌弃?

至于红薯,这种东西他们这些知青也有,大白菜还有萝卜这两样蔬菜,自然也是有的。

只是这两样蔬菜的味道着实称不上好吃,不如肉好吃也就算了,甚至不如其他蔬菜味道好。

而这个年代又缺盐,少油,如此一来,这味道就更差劲了!

红薯味道倒也不错,但是吃多了烧心!

他们这些知青下乡没几个月,但是只是这么短短的几个月,知青们吃这些萝卜都得吃吐了!

“这么快就不喜欢吃萝卜了?!刚下乡的时候你不是说还好不是芹菜嘛?!”王虎皮了那么一句。

“哼,以前我觉得萝卜还不错,但是现在我不喜欢吃萝卜了,我最讨厌的就是萝卜。你自己吃你的萝卜吧,我就吃这大脑门儿!”

王芳芳白了王虎一眼,以前也没觉得这萝卜有多么难吃,但是这天天吃,顿顿吃,这萝卜她都吃伤了!

要是现在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了芹菜——这个自己以前最讨厌的蔬菜,王芳芳都有勇气吃两斤!

可见这萝卜吃多了,让王芳芳心里最讨厌的蔬菜都换成了萝卜。

就连以前最讨厌的芹菜,都显得越发翠绿可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闪婚后在男科诊室撞见脸盲老公
闪婚后在男科诊室撞见脸盲老公
钟颜闪婚了一个普通男人,两人互不打扰。然而半年后,相遇在诊室。还没有认出来她。传闻齐家少爷得了不治之症,三天两头的往医院跑。钟颜也听说了,但没见过他。直到某天喝醉了的闪婚对象将她抵到墙角,搂着她的腰:“听说你到处造谣我……”
春风渡我
厉少,夫人今天又去天桥摆摊了
厉少,夫人今天又去天桥摆摊了
【总裁+马甲+甜宠1v1】传闻,厉家少奶奶是乡下来的野丫头,没文化,还长得丑。她能嫁进这富可敌的豪门实属福气。据说是老太太许的这门婚事,众人皆感叹,瞎了眼?宴会上,她初次露面,惊艳全场……“到底谁瞎了!”“听说画大师叫她师傅!”“级神秘设计师是她!”“2022年第一首富是她,继承了千亿遗产!”外界传闻他们夫妻不合,厉少霸道护妻:“我老婆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各位多担待!”“厉爷……少奶奶又又又买了
万宝露
都市天医
都市天医
十年前,陆家沦陷,妻离子散,惨绝人寰;十年后,陆明携逆天医术归来。一代天医,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神挡杀神,佛挡弑佛。退婚的未婚妻?算什么东西!曾经的仇人?也配苟延残喘?!
番茄
都市基金会后室的规则
都市基金会后室的规则
我们要走到光之种发射那一刻,我们要完成剧本,我们要收回都市的光。大洛山,村子,学校,房间,动物园。衪在哪里我会找到你宰了你。此刻以都市为舞台,规则为幕布,后室为幕后,基金会为布景。一群人走上了舞台,他们各自怀着自己的目的走在自己的道路之上。那么第一幕开幕。让我们开始盛大而又华丽的演出吧。
艳华丽影
战神王爷被丑妃狂亲后,爱惨了
战神王爷被丑妃狂亲后,爱惨了
【医妃+女强+反派+禁欲佛子+宠妻+三生三世+马甲】貌丑邋遢?性格温吞好欺负?刚穿越过来的云锦姝懵了,她一手医术活死人,肉白骨,原主千人嫌,万人厌,瘦身减肥,完美蜕变,不过几个月的事。神秘面纱之下,是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双腿残废?不能人道,常年卧病在床。连当今圣上都要称他一声“九皇叔”?嫁不嫁?嫁!当然嫁。年纪大,有权有势,死得快,到时候所有的都是她的,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
黑心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