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强的人,居然是个萝莉?!

第139章 反常的农作物

“除非,水里有某种东西,能让红灵米生长。”

洛可可自言自语道。

除了红灵米本身,手册中的其他规则,也相当有意思。

手册的序章告诉洛可可,这本手册,是由村长手写出来的,而非印刷出的。一旦阅读者看到了“印刷体文字”,说明是产生了幻觉,需要前往祠堂“赎罪”。

而在洛可可眼中,这本手册里的字体,竟然全部都是“印刷体”。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洛可可产生了幻觉。要么...就是村长在欺骗阅读手册的村民。

萝莉思考片刻,将手册递给了久远和阿伟两人,让他们来看看书中的字体。

而结果是,在他们俩的眼中,手册上的字体也全都是“印刷体”。

就连司机罗刚也试了一下。然而,他看到的字体,却依然还是工工整整的印刷体。

虽说四个人的结果都一样,但洛可可为了保证结论的准确性,打算再做一个验证。

“久远,你们带笔了吗?”

洛可可轻声问道:“铅笔和钢笔都行。”

久远和阿伟愣了一下,随后同时摇了摇头。

冒险者出任务,背包的空间是很宝贵的,不是人人都像洛可可一样,拥有一个能储存物品的空间戒指。

他们的背包,塞满了食物和应急用的道具,根本不会携带纸笔。

见两人拿不出笔,洛可可又看向了罗刚。

“呃...我倒是有笔,但却是这种记号笔,你看行不行。”

罗刚挠了挠头,从口袋中摸出了一支黑色的记号笔。

像他们这种跑长途的司机,很容易会忘记时间。所以,他们的身上一般会带这种粗信号笔。需要记事的时候,就直接把文字写在自己的胳膊上,提醒自己不要忘事。

“没什么大问题。”

洛可可点了点头,但她没有接过笔,而是将手中的书籍递了过去。

“罗大叔,麻烦你在书里写几个字,随便写就行。”

听了洛可可的话,罗刚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照做了。

他很认真的在手册中写了两三个字,随后便将手册还了给洛可可。

接过手册,洛可可细细打量了起来。

罗刚虽然是个司机,但字却写的相当不错,一笔一划都相当工整,看上去,应该是专门练过字的。

不过话说回来,手写的字,就算再怎么工整,也和印刷体有着很大的差别。

罗刚的字,洛可可一眼看上去,便知道这是手写体,和手册上的印刷体有着巨大的差别。

这证明,手册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而阅读手册的村民们,之所以看不出“印刷体”,是因为他们被另一些东西给“致幻”了。

得到答案后,洛可可收起了书籍。

“走吧,村里,就只剩下【医务室】我们没去过了,在那里,应该能找到更多的情报。”

洛可可从小卖部中拿了四把雨伞,一一递给了另外三人。

手册中提到,医务室中的医生是个外来者,他并不知道封门村的秘密,但他却有调查的意思,所以会向村民们讨要红灵米。

医生,一般都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如果他真的查到了什么秘密,那对洛可可三人的调查来说,将会是巨大的帮助。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全民转职之我是个正经医师
全民转职之我是个正经医师
穿越到全民转职的世界里,主角获得系统给予的职业技能脸色越发奇怪。[敲闷棍]:对背对你的人产生昏迷,两倍暴击效果。[割肾专家]:可以迅速掏出敌人的肾,是敌人附带虚弱,暴怒等状态,[额的肾啊]:透支肾脏获取双倍战力。直到某天,叶落当着众人的面掏出一个肾来,在场的众人对他说你不要过来啊。简介无力,请移步正文
氪金吧孩子
逃荒:我靠娇养七个反派崽致富
逃荒:我靠娇养七个反派崽致富
【逃荒+穿书+种田+养崽+空间+傻夫】一朝穿书为人妇,傻夫加崽两不误。她,十八岁夺得全国武术冠军,一心想回老家当咸鱼,却成了七个崽的恶毒嗣母,其中六个长成了美强惨大反派。三年大旱举家逃荒,流匪打劫、洪水淹城、大雪封山、瘟疫等天灾人祸接踵而至。在她的空间和祖传刀加持下,他们化险为夷。好不容易安顿下来过咸鱼生活,什么?六个大反派回来了。掀桌!这日子没法过了,收拾细软连夜带着傻夫跑路。
亦止
隐婚后,傅总每天都想官宣
隐婚后,傅总每天都想官宣
沈非晚和傅时筵因为一夜荒唐被迫结婚。婚后三年,沈非晚活得像个小三。直到傅时筵的白月光回国,沈非晚表示这样的日子她没法过了!于是在傅时筵对白月光嘘寒问暖之际,她“伤心”点了十个男模陪她喝酒作乐。某人不情愿了,将她抵触在墙角,“沈非晚,你当我死了吗?”“守活寡跟丧偶有什么区别?”“……”倒是。去父留子,也不是不可以!离婚后的沈非晚一心事业,风生水起。她直播间坐拥千万粉丝,成为全球最顶级珠宝设计师,赚钱
恩很宅
傲世龙婿
傲世龙婿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十万清风
绑定位面系统后我怎么暴富了
绑定位面系统后我怎么暴富了
陆朝歌,本来一个为勤工俭学赚钱中暑的普通大二学生,在绑定位面系统后开启了不一样的人生。陆朝歌:怎么回事?这么多高科技产品怎么办?!不用说了,当然是上交给国家爸爸!陆朝歌:每天都在为基因药剂努力完成任务!哎?不对我怎么突然间多了这么多专利技术...
路过知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