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野猪,还有两只大兔子和几只长尾兔,这两种动物和野猪不同,白天基本都是穴居的,张三猜测,更多的应该都躲在洞里逃过了此劫,只有这几只倒霉蛋不好好在家学习,非要跑到外面浪,所以就丢了性命。
这次的长尾兔是真不小,没有一斤也有八两,虽然绝大多数人都不敢吃这玩意,但这种纯野生的山林长尾兔绝对是难得的美味,味道绝对不比野猪兔子差。但是味道再好,他也是吃不下的,主要是从小就没养成这个习惯,不过他还是决定收入空间,等适当的时候,直接扔到贾家门口,贾张氏十有八九会吃的,到时候再暗地里宣扬下,让街坊邻居都知道他们家吃长尾兔,恶心不死他们。
再仔细巡视了一圈,又在石头缝里发现了几只野鸡,嗯,这个也是好东西,炖汤喝味道绝对鲜美。可惜就是没有自己心心念的傻狍子,想来是因为这处山沟被野猪一家给霸占了吧,才导致其它稍微大点的动物都不敢过来。
“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
此次捕猎大获成功,张三非常高兴,居然还唱起来了。
到家后,他先是从空间内拿出了两只四五十斤的小野猪,然后才推门而入,正坐在火桶上纳鞋底的刘金花见状,连忙惊讶的问道:“三儿,你那来的野猪啊?”
“妈,你小声点,这两只野猪都是我在水库里捡到的,应该是下山喝水时,不小心被淹死的,你先去烧水吧,今天咱们杀猪吃肉,我去把二叔一家也叫过来。”
“好好好,妈现在就去烧水。”
刘金花笑盈盈的起身就往厨房去了,她觉得儿子最近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不仅进城吃皇粮了,还经常能捡到鱼,现在更是连野猪都能捡到,这绝对是孩子他爸在天保佑,必须要多烧几炷香。
不一会儿,二叔一家四口也过来了,今天叫二叔一家子过来,除了是请他们吃肉,更多的原因还是自己懒,不想动手杀猪,而且说实在的,别看他是厨子,其实他也是不会杀猪的。
时代不同了,这年头有个说法:“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但是放在他生活的后世,却是颠倒过来的,这句话应该改成:“没见过猪跑,难道还没吃过猪肉?”。
他虽然是个专业的厨子,但也是真没见过活猪,对杀猪自然也是一知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