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给你送外卖

第64章 生意经

这就跟很多小蓝孩岁数到了,懂事了,知道害羞了,带着存下的钱瞒着爸爸妈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泌尿男科,最后穿上了洁白的裙子,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看一个人他拜的是什么神其实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他信不信,只要他信,哪怕他天天给玛卡巴卡上香叩头也是一样的。

奥斯丁的思路很简单,他随便做几个奇形怪状的泥塑木雕出来,就说这是诺德的啥啥神,再给这玩意儿弄点无伤大雅的魔法效果上去,打造出自己的诺德特色来。

到时候身体不好的请这尊有滋养身体效果的神回去,学习不好的请这尊有提神醒脑效果的神回去,家里煤气罩不好的就请这尊有燃气功能的神回去,总有一款适合你。

唯一的问题就是,该如何给这些玩意儿上魔法。总的来说,奥斯丁有两个想法,一个是找个附魔法师给这些东西安排附魔。

附魔法师是专门研究高级附魔学的魔法师,他们可以通过灌注魔力的方式给物品附魔,在效果上面会差一点,但是附魔的持续时间会很长,厉害点的附魔法师甚至可以做到附魔效果几年不会消散。

可是奥斯丁自己并不会这方面的法术,地球上也没附魔法师给他,你要是让他回诺德去请个附魔法师过来,可行倒是可行,就是他不敢,怕回诺德的第二天就被人打死了。

那么这个办法只能先PASS了,第二个办法就是刻画魔法阵,不同的魔法阵有着各种各种不同的效果,有一种魔法阵叫做自运行魔法阵,也就是不需要魔力激发,而是通过汲取周边的魔力来维持自身的运行,这类魔法阵适用于消耗极小的法术。

奥斯丁不懂魔法阵,但是他知道隐法师一直都待在地球没回去,有这么一个魔法阵大师在,不利用起来岂不是太可惜了。

说起来奥斯丁和沃伦也算是老相识了,在诺德的时候精灵帝国和兽人部族联合爆发的第四次大战就雇佣了沃伦作为客卿法师参战。

在精灵族中魔法师部队和射手部队是不分家的,营地都是混合在一起的,这主要跟精灵一族的特点有关。

精灵是非常古老的种族,可以说是目前诺德最古老的种族之一,在还没有人类矮人兽人等种族的时候,诺德已经有了精灵族了,当时的精灵族非常强大,甚至一度统治过整个诺德。

精灵天生就有着非常强大的魔法亲和力,同时他们也是自然的宠儿,每一个精灵都是狩猎好手,所以在最初的情况下,精灵一族打架就是一边射箭一边甩魔法,这一传统一直到现在还保留着。

奥斯丁算是较为奇葩的精灵了,只精通星象魔法,作战的手法更多是利用射术,不过哪怕是这样,他依旧还是魔武双修的典范。

沃伦加入了精灵族的部队,身为魔法师的他自然只能跟魔法师和射手的混编部队待在一起,于是就顺理成章的认识了同为传奇强者的奥斯丁,两人也算是有了一份战友情谊。

“所以,看在咱们是战友的情面上,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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