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城以太鹏山为中心,周边是各种雕刻着神兽的高大建筑,这些建筑都由泛黄的化石组成。造型奇特,颇有北欧风格。踏入城门的时候,周喜乐被镶嵌在城门正中的动物化石惊呆了。那是一只巨大的鸟,展开双翼,似乎要冲入云霄的样子。
玛莎见状,立刻念念有词。咕哝着周喜乐听不懂的经文。周围的人也是一步三鞠躬,双手合十,嘀嘀咕咕。
入乡随俗,周喜乐也学他们念念有词,一脸虔诚的样子,惹得黑桑一阵鄙夷。
结果他被守城的士兵逮住盘问了半晌,要不是他拿出两枚金币贿赂了士兵,加上玛莎求情,今夜他怕是要在牢房里过夜了。
周喜乐嘲笑他:“叫你鄙视我,损失了两个金币吧?”
“你少幸灾乐祸了。那士兵一直盯着你,我是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才故意跟他吵架的。”黑桑道,“若不然,今天在地牢里过夜的人就是你了。”
周喜乐撇了撇嘴:“他盯着我干嘛?我脸上又没有花。”
“你脸上是没有花,但你长得比花好看。”黑桑笑眯眯看着她。目光比夕阳的光还要温柔。
周喜乐瞪了他一眼:“你这算是调戏我吗?”
“哪有,就算借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调戏你呀,你多厉害啊。我这是夸你呢!”黑桑摸了摸她的板栗头。
周喜乐打开了他的手:“起开,不许像摸小动物的头一样摸我的头,小心我打残你的手。”
“喜乐,我们到这家客栈投宿怎么样?”玛莎指着对面一家客栈问。
“好啊,选客栈就要选高大上的!”周喜乐走进了客栈。
金羊毛客栈是一座占地规模很大的客栈,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喷泉,十数条锦鲤在水里游动。泉水从三只雄鹰雕塑的嘴里喷出,院中种着胡杨树。胡杨树抽出了绿芽,在晚风里沙沙作响,像在说着悄悄话。
周喜乐和玛莎泡了个热水澡,奔波了一天,两人早早躺在榻上睡下了。
到了早上,玛莎叫醒了她,两人一起到大堂吃早饭,早饭都吃完了,黑桑还没出来。
“今天黑桑是怎么了,以前他起得比鸡都早,现在太阳都晒屁股了,他在房间里磨叽什么呢?难不成在梳妆打扮自己?”周喜乐吃着麦饼扑哧笑道,“他那一头脏辫确实挺难打理的。玛莎姐姐,你去帮帮他吧。”
玛莎出了大堂,消失在走廊拐角。
眼见皇宫就在眼前了,周喜乐思考着该怎么进入皇宫去找沐英,多年不见也不知道他过得还好吗?她好想见他,想知道他是胖是瘦。
住这么华贵的客栈,她身上的钱会很快用完。她必须尽快找到沐英,然后带他远走高飞。
正想着,玛莎忽然慌慌张张跑了过来:“喜乐,喜乐。黑桑不见了!”
周喜乐一惊,玛莎将一张纸条递给了她。
“喜乐,相信你很快会找到你的亲戚的,我就送你到这吧。这串项链本来是属于你的,现在还给你。我们就此别过,有缘再见。黑桑。”
周喜乐仿佛看到了黑桑那张永远挂着笑容的臭屁的脸。现在他突然不告而别,她一时间有点儿接受不了。
“什么嘛,写张纸条就这么悄咪咪的走了。老老实实地好好道个别有那么难嘛?我又不会缠着他。哼,这货太可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