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尸

第372章 参仙

庞光心中不由大失所望,看着对方异常冰寒的脸色,庞光明白对方是不可能收自己为徒了,只得暂时收了心思,从对方手中接过了那碗精气盎然的药汤。

这碗药汤清香四溢,只是闻一口,就让人感觉精神振奋,不由浑身舒坦。

他捧起药汤小小地嘬了一口,嘴里细细品味着,可下一瞬,他心中忽地生出了惊涛骇浪来。

这……竟是老山参的味道!这种味道他太熟悉不过了,肯定不会认错!而且凭借他对药草的了解,这药性绝不是他以前采的那种一两百年份的山参,难道会是千年灵参?怕也只有这样的传说宝药,才能将自己救活过来吧。

如此珍贵的药汤,他不敢有丝毫的浪费,咕咚咕咚,他忙将整碗药汤都灌至了腹中,甚至连碗壁都舔舐干净了。

不多久,他便感觉自己浑身精力充沛,浑身燥热的很,似乎有发泄不完的力气。

这时,见庞光没事儿了,白发老头儿便满意地点了点头,而后离开了这个山洞。

离去前他还特意交代庞光好生养着,不要到处乱跑,更不要离开这个山洞。

庞光自然是连连点头,可白发老头儿离开了没多久,他这心里便开始不安分起来。

这白发老头儿究竟是何来历?竟然舍得拿出如此珍贵的千年山参来救我!

不行!我一定要弄清楚真相!

庞光难以控制心中的好奇,在山洞里头四处转悠了一番,但山洞里头空间有限,除了石头还是石头,他实在找不出什么特别之处来。

这时,庞光又隐隐听到山洞外头,似乎正有异样的声音传来。

他思忖片刻,当即脱下自己的鞋子,踮手踮脚地摸出了山洞。

山洞外头,便是那个云雾缭绕的山谷,到了外头之后,那奇怪的声响更清晰了,听着似乎是水流的声音。

庞光循声而往,印入眼帘的,竟是一个山泉溪流汇成的水潭,里面似乎有人正在戏水,他偷偷摸摸地躲到了一块大石头后面,而后定睛观瞧。

“这……”当瞧清楚眼前的景象后,心中再次掀起了惊涛骇浪,他差点惊叫出声,幸亏及时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此时在那水潭里的,正是那个神秘的白发老头儿,只是现在,这白发老头儿的模样属实恐怖,只见其上半截身子还是正常的人身,下半截身子则是生满了根须,甚至连手臂也都成了根须状的。

这种根须他先前见过不少,庞光瞬间就明白了,救自己的这位白发老头儿,八成就是传说中成了精的人参,也就是所谓的参仙。这种参仙,绝对是无价之宝,传说谁要是能吃了一整株参仙,就能够长生不老!

自小时候起,庞光就听过不少关于参仙的传说,只是他们别说遇到参仙,三百年以上的人参都没人采到过,没想到自己竟然遇上了,关键是这参仙还救了自己一命。

庞光心中翻滚不定,这可是天大的机缘!是任其不管地就空手离开吗?可下次来,说不定这参仙就不在了!

欲望的海洋快要将庞光淹没,只要捉住了这参仙,那别说自己吃了能够长生不老,要是拿出去献给当真圣上,搞不好还能弄个王侯做做,那子子孙孙的荣华富贵就全都有了。

“天予不取,必遭其咎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潜龙密档:古城迷境
潜龙密档:古城迷境
罗布泊被称为死亡之海,一度被列为禁地。在这里不仅有双鱼玉佩、稀有元素,还有诡谲的传说和每天都在发生的离奇怪事。主角熊飞曾是“潜龙探险队”的一员,其父母是国内有名的考古学家。自幼受到父母的影响,熊飞对考古、探险有着极强的兴趣,在他成年之后,毅然决然成为了一名文物工作者。为了寻找真相,追回被“千手佛”盗走的秘宝,熊飞再度踏上寻宝之路。行走虚实之间,讲述大漠传奇。
微尘
诸神回避
诸神回避
我出师的当天,就被祖师爷拒之门外,按照规矩我应该被挑断手筋,任我自生自灭。我没想到,一个命中注定要见我三次,救我三次的人,早就在十字路口上等我了。他带我走进了一个常人无法触及的世界。云峰之巅,深渊之底,他所到之处第一句话就是:“传人到此,请诸神回避。”
苗棋淼
刑侦生活
刑侦生活
父亲去世之后,身边的亲人相继离世,只剩下一个唯一的亲人。她的妈妈曾经说过,自己很自私,不希望她走上她父亲的脚步。“你的母亲当时其实并不是突发死亡,而是另有隐情的……”“所以,是被杀的吗?”“对不起,是我害了你的父亲……”“抱歉,让你顶替我的身份……”
星星小蚊香
诡异复苏:开局遇见半个女鬼
诡异复苏:开局遇见半个女鬼
陆北带着金手指系统穿越到诡异复苏的游戏世界,在这里妖怪横行,人人靠击杀妖怪提升实力。在金手指的帮助下他实力飞速提升,也因此卷入到了纷争之中。于是陆北不只要面临妖怪的危险,还要时刻警惕周围人类的针对。
贪吃的粽子
那些见鬼的日子
那些见鬼的日子
神秘山村突然出现一具不知来源的头骨,由此引发了一场又一场恐怖事件。老太婆深夜惨死,山村桃林怪物凶猛,幽灵潭内的死亡幻觉,神秘洞穴中隐藏着的不可告人的秘密,跳大神的女人家中竟然隐藏着一个诡异空间,县城多人莫名其妙的连环“自杀”……这一切,究竟是凶灵作祟还是人为?英勇少年与热血刑警一路追查诡怪真凶,那么,凶手究竟是何方神圣呢?(感谢每一位给本作评分和评论的小可爱。我知道这个封面丑,但是是我自己做的,但
朴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