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王大汉

第九十六章 杀伐决断

“有人!”

“是官兵,子恒,快跑。啊——”

一声惨叫响彻丛林。

接着是一阵阵慌张急促地跑步声朝山下远去。

左轩惊出一身冷汗,赶紧起身,拼命往案发现场跑去。

“老爷——”后面萧渠赶忙跟了上去。

左轩跑到声音来源之地,见一名青年男子倒在了一片灌木丛前。这男子身强体壮,着一身毛皮大衣,戴一顶破旧不堪的帽子,喉结插了一把飞刀,奄然没了一丝气息。左轩认得这飞刀,和上次刘紫菁肩胛上的那一把一模一样,黑色的血液自猎户的脖子一滴一滴顺着刀刃滴在这阴森湿寒的森林泥土里。

这一幕让左轩看傻眼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在这么一瞬间被剥夺了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权利。

而不远处,大胡子吴信还在不紧不慢地追逐那个叫子恒的年轻猎人。

“吴大哥,且慢!”左轩边往那边冲,边歇斯底里地喊道。

然而一切还是太晚了。

只听见“咻”的一声,吴信袖中的飞刀逆风飞出,不偏不倚,正中前面换不择路地逃命的猎户子恒。年轻的猎户应声倒地,然后顺着山坡,滚下了悬崖。

左轩怵在了那儿,恍若隔世一般。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何曾见过如此草率冷漠决定一个人生命的场面。然而,作为一个古代人,自上次荆南二王到左府寻仇,他就意识到了这儿的人对于人命,未曾有过敬畏。

同时,他也深知,一旦放这两个人下山,泄露了消息,那么勇字营五百将士必将受到两边水盗的夹击,死无葬身之地。

或许两条命在五百条命面前不足言谈,如此说来吴信的杀伐决断倒是无可厚非了。然而深深扎根在现代人左轩脑海中的意识是,生命是不能如此做比对的。

此时,大胡子吴信已经走到了他身边。见左轩直勾勾望着前面的悬崖,脸上不见一丝血色,以为他是受了惊吓。故而抱拳道:“宵小刁民,扰了军师清净,卑职失职。”

左轩惊醒过来。吴信草菅人命的行为在左轩的世界观里当然可恶,然而,左轩翻遍脑海,却又找不到一个字去指责他。

最终,左轩选择了一言不发,而是直接掉头,眼角潸然,默默回到了勇字营队伍之中。

再次经历这么一段插曲后,大军继续悄然行军。那些士兵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对于此次的变故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了。

夜幕刚刚拉下之时,勇字营五百将士如期行军至洞庭湖畔。

和昨晚的银月当空不同,今晚的夜空乌云密布,漆黑一片。显然,这一片乌云有利于五百军士的隐藏,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天时了。

“禀军师,禀吴将军。渡船皆已准备妥当。”早已等候在那儿的十余名先前部队的带头人过来禀报道。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越古代做义军,截胡和亲公主
穿越古代做义军,截胡和亲公主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走四方!土匪!任何时候都要剿!不剿不行!你想想,你带着和亲公主,出了城,吃着火锅儿还唱着歌,突然就让土匪给劫啦!所以,没有土匪的日子,才是好……什么?土匪是我?那算了。
孤松
宅男的大宋之旅
宅男的大宋之旅
非爽文,平淡如水。国战是什么?作战英勇、武将用命、国君支持?不够的。一个现代宅男的奇异经历。作者三观扭曲,谨慎入坑。(会对时间和人物关系上有些许改动...应该...不大)
妙妙的铲屎官
风流大宋
风流大宋
没有金手指、没有准备、甚至都没有什么理想与规划,21世纪的一名失意小记者,便意外穿越到了一千年前的秦少游所生活的年代。有人说,这是大宋文化最灿烂的巅峰时期;有人说,这是华夏文明最耻辱的倾覆年代。更有人说,这是可以走进千古风流人物内心的独有空间。从淮南小城的脱困开始,懵懵懂懂的小人物跌跌撞撞地走向自己曾崇拜过、景仰过的、惧怕过的、以及惋惜过的一个个历史人物。并将自己的命运及爱恨情仇,与他们深深地交织
林二虎
三国:一杆铁戟平乱世
三国:一杆铁戟平乱世
+++...武靖穿越到东汉末年幽州一边陲小县,成为了武家的嫡次子。依靠着前世的知识,赚取大量钱财,使得武家实力剧增。恰逢山匪祸乱、乌桓南下,武靖斥巨资招兵买马。除山匪,抗鲜卑、灭乌桓,扫平黄巾之乱,讨伐董卓。从此,武靖开始了他的争霸之路。
燕云十八骑
明末王侯
明末王侯
乱世人命不如狗,王侯将相亦如此。八辈贫农,世代清白的刘文耀穿越回明末,竟成了天潢贵胄中的一员,可传说中锦衣玉食、声色犬马却已离他远去,留下的只有无尽的乱世长夜。容不得他犹豫,只有拿起手中的刀,杀出片黎明,聚流民,筑长堤,诛群丑,驱鞑虏,重塑我华夏锦绣河山。
走地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