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反派的疯批会读心

第54章 七王爷天生丽质难篡位9

半个月后,北地传来捷报,时隔半年,天呈终于迎来了一场胜仗。

可是战争并没有停止,所有人都在战斗,吴忆希在军帐中战斗,林将军的沙场中战斗,叶朝钧在朝堂里战斗。

其实这世界上的每个地方都是战场,人们习惯了战斗,总会忘记让疲惫不堪的心休息片刻。

吴忆希率领的大军与百梓国的援军汇合,妙计连出,不出三月,便收回了全部失地。

吴忆希虽然惧怕利刃,却也免不了要上战场,好在他的盔甲很硬,身手也不错,直到如今也一直把自己保护的好好的。

只是到了晚上,他就总是一夜一夜的失眠。

他其实很困很困,可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在这样冷的天气里睡着。

于是他就会起身,扒开营帐看看外面的天空,看看什么时候能放晴,只是天气一直不太好,云彩黑压压的,即使在白天很也难透光。

他会从最里层的衣服里拿出当初叶朝钧送他的簪子,!只是轻轻抚着,都会觉得很安心。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露出一点笑容,耐心地研墨,然后开始写信,一封又一封。

“北地要比京城冷得多,如今已然开始下雪了,原本我一直在想啊,这又漫长又寒冷的时光该如何度过,可是一看见你留给我的簪子,我就会充满希望,因为我知道,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有你会挂念着我,每次想到这些时,好像就突然有了想要变得更强的勇气。”

冬去春来,冰消雪释,叶朝钧每天都会练习剑术,昼夜不分,星辰为伴,他不能太过文弱,那样保护不了心上的人。

夏日炎炎,不论是雨天还是晴天都是无比激烈的样子,他要在名医的指点下每日泡药浴泡足一个时辰,他得有健康的身体,那样才能一直陪着那个人,才有底气承诺他一辈子。

月色萧萧,光影斑驳,蜀中的秋天来得很突然,叶朝钧去了桂苑居,放了一盏莲花灯,许愿他平安归来。

大雪纷飞的冬日,叶朝钧总是会一筹莫展,遥远的地方一直没有再传来捷报。

他一封一封细数着从边塞送回的书信,算算日子,下一封信明日也该到了,于是在处理完繁琐公务之后,他提笔在信的最后画下一壶桂花酿,愿他归来对酌。

在数九寒天,他跑去桂苑居买来了几壶桂花酿,然后托人将信和酒一同送去北地,希望吴忆希看见这些,就会记起那天的吻。

转眼间,已经去了一年半,最后这一个月,竟是一封信都未曾收到了。

叶朝钧开始担忧,开始寝食难安,夜里也时常会梦见小时候的事情,他时常会失眠睡不着觉,裹着厚重的貂绒披风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王府。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吴忆希的时候,其实有被那个人的美貌所惊艳到,于是总是不由自主地跟在他屁股后面跑。

可是那个人心眼坏,故意跑的很快,自己年岁尚小,总是跟不上他的步伐。

他摔了一个跟头,前面的人却还是只顾着自己跑,也不知是没有发现他摔跤,还是故意走这样崎岖的路,引他摔跤。

于是这个时候,和他年纪相仿的吴允出现了,他伸出手拉他起来,还会对着他笑,“你就是叶丞相的儿子,叶朝钧吗?”

他笑起来很可爱,眉眼之间与吴忆希有三分相似,内心也很温柔,叶朝钧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是的。”

其实仔细回想,他发现自己并不是一开始就讨厌吴忆希的,那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讨厌他的呢?

对了,他听不见吴忆希心里的话。

所有人都有面具,一边拿出笑眯眯的面具戴着,一边在心里说着相反的话,大臣们各怀心思,洒扫宫女们满腹抱怨,就连那些接近他和他做朋友的人,也都是因为他有一个做丞相的爹。

那么吴忆希有面具吗?

他好像永远都在笑。

当年的叶朝钧找到的唯一一个没有面具的人,是吴允。

吴忆希也经常会寻吴允,吴允也很喜欢他这个皇叔,只是叶朝钧从小就不明白,为什么吴忆希对所有人都可以温和包容,唯独对待吴允,尤为严苛。

吴允的父亲,是先皇最喜欢的儿子,可惜他死在了战场,先皇在痛哭数日之后,不顾群臣反对,执意要立皇孙吴允为太子,这让当初几乎所有的皇子都心情极度郁闷。

可是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找吴允的麻烦,不过见了吴允,也还是没什么好脸色。

吴忆希作为当初年岁最小的皇子,却是独树一帜,照样笑,照样和他们玩儿在一起。

吴允被封为太子的那天,叶朝钧成了太子的书童,当年的吴允还很小,一个人住东宫会觉得害怕,因此叶朝钧有时会留在东宫陪他。

而吴忆希,则常常会从皇子的住处溜过来,他总是会带着两个罐子,会把蜡烛都吹熄,会把帐幔全都放下来。

然后,三个小孩坐在一处,吴忆希打开第一个罐子,里面会飞出许许多多发光的小虫子,一闪一闪的,就好像为他们摘下了天上的星星。

打开第二个罐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糖,叶朝钧和吴允都很爱吃,睡觉前,吴忆希还会给他们讲笑话,所以此后的每个梦都是甜的,都是快乐的。

不过叶朝钧清楚地记得,吴允后来闹牙疼,吴忆希就再也不带糖过去了,睡觉之前还要勒令他去漱口,说是要把小虫子洗掉,不然那小虫子就会从他嘴巴里钻出来,钻到被子里,钻到吴忆希身上,如果是那样,他就再也不来了。

吴允当时哭得厉害,怎么哄都哄不好,不过他哭完之后,也确实养成了每天睡觉之前漱口的习惯。

那个时候的叶朝钧也依然不讨厌吴忆希,他还会偷偷去瞧吴忆希,因为那个人,是他所见过的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了。

所以,叶朝钧思来想去,一切的改变,似乎都是从那件事开始的。

那年吴忆希十六岁,吴允十一岁,叶朝钧十岁。

那天,他们上了林将军的骑射课,要求他们进山,每人都得在天黑前猎回一只兔子。

吴忆希最年长,也甚是骄傲,他瞧不上兔子,说要猎鹿,让他们两个小孩别跟着。

吴允却玩儿心大起,不依不饶,非要比赛谁的马跑得最快。

他偷偷凑到叶朝钧耳边说,“七皇叔那匹马之前生过病,才刚刚初愈,马还没多少力气,咱俩这两匹可都是最精壮的汗血宝马,瞧着,这次咱俩也赢皇叔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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