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亚马逊的局
“两位,合约大致如下,曹文昭先生以域名,企业注册,已经网站app,以及附属的专利及申请的专利等外加80万美金,占股百分之50,不论AB股均占据50%,贝佐斯与麦肯齐夫妇以两百万美金入股,外加上市前不拿CEO,COO薪水入股,占股50%,上市后可以不拿薪水,拿业绩达标期权支付薪水模式(也就是达到一定业绩标准就可以拿到期权股票,后来很多人都佩服贝佐斯拿一元美金的薪水,呵呵,他拿到的股票期权,吊打硅谷一大片CEO,还不用交税),双方约定不得以任何专利,品牌,注册版权等反复议价稀释对方股权,双方为亚马逊地位同等的合伙创始人,并约定长期有效,但对第三方投资者,不做约束。
作为补偿,曹文昭现在自愿提供不低于400平米的办公场地作为亚马逊的办公场所,除日常所需电费,宽带,租借服务器等损耗,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物业费,房租等费用……”
“现在请问双方还有争议吗。”
两人笑着摇头,在双方律师见证下,签字。
由于曹文昭也没想到雅虎发展的那么快。因此原本准备给亚马逊和易贝的第四层创业楼,提前被杨致远租走了。没办法他那个搜索引擎(人工的),太需要大量员工了。
所以,他将拥有12层高的1号楼,也是完美固产的标号。没办法,数量有点多,一个个起名字,不太科学。于是就给他排了编号。
贝佐斯道:“不错,连电脑都准备好了,123层亚马逊包了。”反正也不要钱。
他学起了杨致远。曹文昭目瞪口呆:“不是说只要400平米”。
“早知道你名下有这么大的一栋楼。我就不写400平米了。再说,咱们做B2C如果有个店面不是更好。你不是准备先从卖书开始,然后服饰,家具,一个个杀入。咱们总得有个发货仓库吧。
我看这里就不错。对了,附近有没有独立别墅,正好可以做仓库。”
曹文昭本想点头。但立面摇头。便宜不能都让他占了。这家都来都亿万富翁了,还很抠门!
再说,自己那么多项目。这点房屋,未必够。
这不10楼和11楼,就被阳光天使控股公司占据,4-9楼,还得安排一个EBAY,做C2C。有了电商,不解决第三方支付信任问题也不行。于是还得做一个贝宝PAYPAL。如果一个公司占三层。刚好分完。
他这么一说,汤普森就认真了。负责电商和第三方支付开发的他们。立即把整栋楼占据了。
而在不久前,成立的SHC,也就是蜘蛛控股,又把他的九层的2号楼占据了。1.23层都是蜘蛛网的研发点,上面是LYCOS公司的研发点。
在上是HOTBOT的公司所在地。最后就连顶层也被地方不够用的SHC占据,将他的”总裁办“改成资料室和图书馆,已及8楼办公的蜘蛛公司的高管办公室和会议厅。
美其名曰“反正你也不住这”。
负责搜索引擎的蜘蛛控股由于收购太猛,公司数量确实有点多,人也有点多。占据了一栋楼,他认为很合理。
这却让没有独立办公地点的YHC和NHC以及PFHC很生气。
天天找他要独立办公点。毕竟创业楼五楼太小了。
于是就在创业楼附近又挑了两栋三层别墅作为办公点。这下面积够用了。仅剩的PFHC就把创业楼五楼独占了。面积刚好够。
至于企鹅控股,ICQ项目都没弄出来。呵呵,老实听完美控股号令。
曹文昭很兴奋,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布局在迅速的一步步实现。
而猎头贝尔尼又给他送来了迪士尼的高管,梅格惠特曼。历史上哪个最牛逼的易贝CEO。
她的销售经验将是易贝崛起的基石。
就在1号楼的4楼,易贝巨大广告牌下,他和梅格惠特曼达成了协议,他出钱出力,占股百分之80,惠特曼在保留年薪百万的基础上,将和其他管理层和技术员工享有不被稀释的百分之20的股权。因为她不愿意为这么一个可能倒闭的公司投资一分钱。曹文昭答应了,在不进行A轮融资以前。他会无偿进行注资,运营。但开始融资和IPO,就必须同等稀释。
不然他不白给他们打工了。
惠特曼于是走马上任,负责协助他开发易贝的技术工程师Omidyar和JeffSkoll(杰夫斯科尔)等人,也兴奋的看着合同签订。意味着这个前后花费五百万美金,账户上还有350万美金的公司,他们也有份了。曹文昭拿出他对易贝ebay,的长期策划案,道:“这里有我对易贝的长期规划,以及如何盈利的一些看法,你们可以研究摸索,但肯定有一点,那就是你们必须测试他,让他先上线,然后打广告抢占市场。对了,楼下的是同样做电商的B2C平台,亚马逊。你们可以交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