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古代搞工业

第23章 原来他喜欢男子

萧潇心里忽然感到一阵恶寒,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转身加快脚步离开了。

沉重的脚步声引起了萧辰两人的注意,双双转头望去,只见萧潇正快步离开。

灵均疑惑道:“刚刚那个是公主殿下吧,他怎么了?”

萧辰也是满脸不解,连连摇头。

“我也不知道啊。”

另一边。

萧潇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像是惊喜、或是惊讶,宛如发现了什么大秘密,呢喃道:

“难怪,难怪萧辰对那些宗家的女孩子不感兴趣,原来他喜欢男子……”

……

晋王府宴会是午时。

下午的时候灵均他们就回来了,其实这场宴会还有送别宴的意思,很多参加完宴会的官员都已经打道回京城了。

包括太医署的一众医官。

只是陈修远这个不要脸的还是跟着灵均回家,这就让灵均很不爽了。

“我说你们太医署都这么有空的吗?你这个太医令不用回去主持大局?”

陈修远的脸皮厚的很。

义正言辞的说道:“太医署又不只有我一个太医令,《千金方》还没整理好呢,还得实验一段时间,方子更重要。”

造孽啊!

这师徒俩就跟狗皮膏药似的,直接黏上他了,甩都甩不掉。

方子都给你们了。

去别的地方试验行不行,搞的他家一阵药味,难受的很。

……

又是一周过去。

在灵均家呆了将近一个月的皇家第一医师和乾国知名的老神医,终于是完成了‘学术研究’,带着一堆药方准备离开了。

灵均十分开心,终于是把这两个白吃白喝的老赖送走了,一路笑脸相送。

季维见灵均这么热情,冲他行礼道:

“灵小兄弟,莫要再送了,多日的照顾,老夫就已感激不尽,现在又如此客气,实在是让老夫无地之容。”

你这老梆子还知道不好意思?

灵均在心里默默诽谤,脸上的表情却带着不舍,仿佛在经历生离死别。

“老先生这话说的,多日的相处,在下已经将你们师徒比作忘年之交,挚友离别,灵某岂有不送之理?”

您快别哔哔了。

赶紧走吧。

再不走我就要赶人了!

太医令陈修远被感动到了。

“未曾想灵贤弟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人,这段日子为兄沉迷于药房,竟未能与贤弟好好把酒言欢。

“京师催的虽紧,但也并没什么大事,师尊,要不我们再多留些时日吧。”

千万别!

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们了。

灵均心里十分嫌弃,但脸上依旧露出不舍的神情,语气非常悲愤。

“陈兄,大丈夫志在四方,我们作为医者,应以天下苍生为重,万万不可被羁绊所累,回去吧,陈兄,珍重!”

然后也不管他们说什么,直接抢过他们的包裹,往马车上一扔。

推着两人上车,道:“一寸光阴一寸金,两位医学泰斗就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小子身上了,苍生还要靠你们拯救呢。”

季维直接老泪纵横。

“灵小兄弟,以后来京城一定要记得找老夫,老夫定会备着好酒等你。”

“下次一定!”

灵均说的非常有诚意。

最终没有发生任何意外,马车顺利驶出,预示着几人的正式分别,

灵均站在原地,看着马车远去,然后直接转身回头,没有丝毫留恋。

并小声嘀咕道:“这两个狗皮膏药终于走了,可以开始我的酿酒计划了。”

……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到荒年,我靠捡破烂成王爷
穿到荒年,我靠捡破烂成王爷
作为一世纪单身老处男的许三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荒年,洞房开局白捡个美娇娘,接着又绑定废品回收系统,边捡破烂边种田,起初只是想单纯的让家人过上幸福生活,顿顿有肉吃,岂料一个不小心,从山区贫民捡成了当朝王爷,万人之上!
月明她倚楼
大秦小闲人
大秦小闲人
白洛穿越到战国时期,成为白起的孙子…
绮寒
明扬天下
明扬天下
崇祯十六年,一个真正的乱世: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一阵烟尘又一阵的烟尘,华夏大地在鞑子的铁蹄下颤栗不止......秦牧手提巨阙剑,身后是一面黑色的“秦”字大旗,黑得深沉,黑得冷酷,黑得神秘,黑得庄重,那是权力和力量的象征。大旗之下,黑色的铁流如怒海奔涛,一如当年那支横扫六合的铁军。“
何昊远
康乾盛世,我吃定了!
康乾盛世,我吃定了!
康熙:“朕御极天下六十一载,勤于政事,经济繁荣,国力昌盛,可为盛世否?”朱怡炅:“嗯,说的好,来人,给康熙爷再加个顺帝的谥号!”康熙:“?”
霸道总裁胖总
家父李世民,我来发动玄武门之变
家父李世民,我来发动玄武门之变
李浪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成了还是秦王的李世民的傻儿子!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大唐盛世就在眼前!奋斗?不存在的!靠着这么强的老爹好好享受人生不行嘛?当然,有件事情还是要保证的,老爹不是皇帝,他怎么敢躺着享受生活?于是李浪奋发向上,尽心鼓励帮助老爹,终于到了玄武门的时候,李浪将早已经准备好了的刀递给了老爹李世民,“爹,您赶紧弑兄杀弟囚父,大唐盛世就在眼前了!”(嫌字数少的,可移步作者300万字完本书《大秦
头顶一只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