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厌和轩辕夙同乘一匹马。
他们到城门口的时候,秦王也来了。
离厌第一次见到了秦王。
他坐在轮椅上,长得和轩辕夙有两三分相似也是个美男子,但是浑身上下透着阴冷的气息。
一看就不是个好人呐!
离厌微微蹙眉,若是平常人,肯定只会觉得他温润如玉,玉树兰芝吧!
轩辕夙没有理他,直接带着离厌骑马从他身旁走过。
“太子殿下,皇兄腿脚不便,这趟行程就劳烦你了。”秦王噙着笑,声音温润。
提前知道他的一些事迹,离厌本就对他没有好感,此刻见面,她觉得这秦王是个装逼王。
明明就一肚子恼火,却偏偏还想装得大度,可惜演技不好,让人看得膈应。
轩辕夙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挂上一个很明显的鄙夷笑容,随后一蹬腿,纵马出了城门。
见两人不搭理他,就纵马离去,秦王本就森冷的脸色更加冰寒了。
“走。”
他冷冷说了一声,便有人把他扶上了马车。
轩辕夙带着离厌骑了一刻钟的马,便追上了迎亲的队伍。
随后两人下马换乘马车。
宁霜赶马,宁归便在车里伺候。
一路上,轩辕夙把自己躺人肉软垫抱着离厌不撒手。
就连她昏昏沉沉睡了过去也没放手,而是直接抱着她,和她一起躺下睡觉。
第三天,离厌又睡了一路,下午的时候,她迷迷糊糊醒了过来, 一醒来轩辕夙便听到她的肚子咕咕叫。
他掀开车帘看了一眼外面,此时刚好来到一处林子里,远处似乎还能听到流水声,于是他便让队伍停下休整。
而他带着离厌到了河边,亲自下水抓鱼,打算做饭给离厌吃。
离厌看着他脱掉了上衣袍只留里衣,卷起裤腿,动作很好看,但是一点都不流畅。
可见他之前,根本就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离厌走上前去,捧起他的脸,莞尔,“当真要下水抓鱼?”
“自然。”
“可是我看河水很深,流水也很急,鱼应该不好抓。”
“这你不用担心,你好好待在这里,等你夫君给你把鱼抓上来,然后烤给你吃就成。你要是在闷得慌,就看着我好不好?”
“我怎么觉得,你是故意想用你的身材勾引我呢?”
“我就是故意的,你喜欢吗?”
“阿夙,你想让我看得着吃不着?”
“那倒没有,但是你要是真的受不了的话……”
“怎样?你觉得我不敢与你在这里幕天席地吗?”
“阿厌,你再说下去,我就没办法抓鱼了。你不要跟我说话,等我先把鱼抓上来好不好?”
离厌点点头,没再出声。
看着轩辕夙一点点走进河里,衣服越来越湿,身子线条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她喜欢的人鱼线已经若隐若现。
他整个人在阳光下,像是镀了一层薄光,闪闪发亮,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当真是诱人啊!
若是他多晒晒太阳,变成小麦肤色,是不是另有一番风味呢?
那样的话,摸起来……
察觉到自己脑子里的黄色废料,她瞧了他一眼,嘴角挂上了一抹坏笑。
这妖精当真是赤裸裸地勾引自己。
明明穿着里衣,现下整个人除了头发全都湿透了,那河水明明只到他膝盖往上一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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